第7章 搭伙儿

凌晨三点的永安路里死一般的寂静,清冷的月光洒在地面上,丁十安坐在阳台边上抽烟,地上扔了一地烟头。

有白沙,也有芙蓉王,芙蓉王是之前买的没抽完的,白沙是新买的,现在两包都没了。

抽烟烟之后,丁十安用舌头顶了顶腮帮子,嘴里有些发苦,她从盒子里拿出一片绿箭口香糖,撕了包装,放进嘴里嚼了嚼,去去烟味。

她拿出手机,点开微信,划到了宋闯的名字那儿,她点开微信,手指按在了语音通话那里。

也不知道为什么选择这个点,反正她就是想打电话了,现在天塌下来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丁十安,你挑的好时候。”手机里的宋闯传来浓浓的鼻音,显然是睡得迷迷糊糊了被丁十安吵醒了。

“跟你说个事。”丁十安用脚磨蹭了一下地上的烟头。

“说。”宋闯还是那么言简意赅。

“明天我会去贵州,我阿爹和时日是在云南分开的,我猜想他很有可能是从云南去了贵州,”丁十安说,“我想知道你在那边认识什么人吗?”

“想直接用我的关系网?”

“是,这是最快找到我阿爹的办法了,这也是为了你好。”

“可以啊。”

丁十安有些惊讶,宋闯难得有这么好说话的时候。

“不过,”电话那头的宋闯轻笑一声,声音有些低沉,冷感十足,“我跟你一起去。”

“怕我耍花招?”

“你觉得你是个省心的人吗?”宋闯反问她,丁十安沉默了,她的确不是,反正打这通电话的时候,她已经预料到是这种结果了。

丁十安准备了一辆越野车,因为他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可能会离机场和高铁火车站都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到那儿之后打车不方便,干脆自己开车过去。

丁十安的越野车是她十九岁那年买的,车子花了接近二十万,改装又花了差不多十万,到底是女孩子,不止改了性能,外表也花哨了不少。

她要用的东西都放在后备箱里,乱七八糟的堆着,等人的时间很无聊,丁十安趴在车窗上开始抽烟,她头低低垂着,整个人慵懒得不成样子,阳光洒在她身上,像只餍足的猫一样。

宋闯走过去,敲敲她的玻璃说道:“这车你的?”

“是啊,怎么样?”丁十安十分得意,改装的时候,她可是下了大功夫。

“花哨。”宋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丁十安见他那一身黑不溜秋的衣服,腹诽道:就你不花哨,成天穿得跟个黑乌鸦一样。

车子上了高速之后,丁十安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欢快了许多,后座的宋闯似乎很没有精神的样子,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卷好的烟,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又放回了口袋里,丁十安透过后视镜看到他的动作,很好奇:“你不抽烟的。”

“怕犯瘾,不抽。”宋闯说。

“理由挺奇葩的。”她还以为他得了什么病呢,不过他身体就算有什么毛病也肯定不会说出来。

过了一会儿,一阵手机铃声响起,宋闯接了个电话,语气淡淡的说道:“暂时回不去,在忙。”

丁十安竖起耳朵偷听着他打电话,过了一会儿,宋闯又说:“是吗,我知道了。”

电话那头的音量明显加重了,只听得见一阵嘈杂的声音从手机里头传出来,可说得什么丁十安一个字也听不清楚。

“行了,我有分寸,万一出了事,车和房子都给你和林姨,无牵无挂的,也挺好。”

丁十安差点从车座上蹦了起来,这他妈是在交代后事呢?

等宋闯一挂电话,丁十安就说:“宋闯,你什么意思啊?”

“什么?”宋闯将帽檐抬高,露出一张冷漠的脸。

“你不会阴我了吧,带我去贵州陪你送死?”

“不是你要去贵州的吗?”

“……”丁十安不知说什么好。

“还有,我的事情,跟你没关系。”

“最好没关系。”丁十安想,要是真有人要宋闯的命,她绝对要第一个闪人,血沫子都不能沾上一点。

下了高速之后,丁十安决定先去宋闯的熟人那里,宋闯口里的那位熟人住在贵阳市,贵州的省会。

贵阳比丁十安早些年来的时候要发展得好过了,她第一次来贵阳的时候,满大街都是乱停的车,远远的看着就跟个报废车丢弃场一样。

按照宋闯给的路线,丁十安开了一路,原本宽敞辽阔的马路渐渐的窄小偏僻了,宋闯还要丁十安继续往里开,丁十安说:“你不会在给我下套子吧,怎么尽挑这种僻静的小路?”

“你以为我想对你做什么?”

“我一个单身貌美的女子你不想对我做什么?!”

宋闯摘了鸭舌帽,露出一张精致俊美的脸,一双眼睛微微眯起:“我也很好看。”

他什么意思,难道还怕她占他的便宜?就算有这种想法,她也不会表现出来。

“宋老板,你想得挺多。”

“你想得也不少,前面一个路口就到了,你可以放心了。”

丁十安将车停在路旁,下车了,入眼的是一栋老楼房,房子外壁上爬满了绿绿葱葱的爬山虎,可是房子底部的爬山根茎却已经开始枯萎了,那一根根蜿蜒的线,看上去狰狞又可怕。

这栋老宅子四周都是静悄悄的,周围的树木遮天蔽日,丁十安说:“你不觉得到了之后更显阴森吗?”

宋闯打了一个电话,那头无人接听,他脸上的表情逐渐凝重起来。

丁十安问:“怎么回事?”

宋闯摇头,没有回答她。他盯着窗户口几只乱飞的苍蝇出神,过了一会儿,顺着苍蝇飞出来的方向走了过去,丁十安跟在宋闯身后。

窗户口下方有几块水泥掉了下来,露出糊着水泥的红砖,裂缝的旁边有一块黑色的痕迹,看上去像是鞋印。

宋闯推开虚掩着的窗户爬了上去,脚踩在那块裂缝上面,顺利的爬了进去,丁十安看到宋闯爬了进去,也紧随其后的爬了进去。

屋子里很乱,板凳东倒西歪,木质地板上全是灰白的脚印,又脏又乱。

楼上是个苍蝇窝,不断有苍蝇飞进飞出,空气中夹杂着一股腥臭味儿,像是放坏了的死猪肉。

宋闯和丁十安上了楼,地板上有大滩的干涸的红色血迹,是顺着房间里流出来的。

推开门,门口倒在一个高胖的男人,眉心骨有个圆孔,天灵盖都塌了半边,从里头冒出来白色的脑浆和暗红色的血液,黏黏稠稠的沾了大半张脸,一双眼睛鼓鼓的往外突,多半是死不瞑目。

丁十安瞪大眼睛,用捂着嘴,胃里不停翻腾着。

他的身体倒在洗手间的门口,脸朝着门口。

宋闯推开洗手间的门,洗手台那边趴着一个穿着棉质长裙的女人,肚子很大,胎儿应该有八到九个月了,同样是一枪爆头,血迹像是蜘蛛丝一样爬满整张脸。

丁十安抿着唇,脸色十分苍白,宋闯脸色比她更难看。

宋闯走出来,蹲下身子,想用手让倒在地上的男人闭上眼睛,他伸出手,在空气中停顿了几秒,最终什么也没有做。

两人谁也没说话,这一幕,太过骇人。

宋闯和丁十安从那个房间出来之后,顺着地板上凌乱的脚印走到了另外一个房间,门同样是虚掩着的。

推开门,床上躺着一个老人,眉心骨处有个大大的窟窿,被子上鲜红一片。

三个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个孕妇,一个老人,统统都被一枪爆头了,手法干净利落,看上去像是职业杀手所为。

突然,门口处角落里一个小小的玉戒吸引住了丁十安的注意力。她面色有些发白,强行压抑住自己,看了宋闯一眼,发现他的注意力完全在床上的老人身上,便将那玉戒虚踩在脚下,等宋闯完全转过身再捡起来。

也就是这一蹲一起身的动作,丁十安背上出了一层汗,黏糊糊的。

这屋子里,除了活着的苍蝇,连狗都是死的,一条柴犬死在了院子里,脖子还上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这件灭门惨案,丧心病狂到连一条狗都不放过。

宋闯和丁十安又原路返回爬了出去,等出去之后,宋闯用公用电话匿名报了警。

坐进车里之后,丁十安坐进驾驶座,她的手在发抖,连插了好几次车钥匙都没有插进去,她偷偷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宋闯,发现他眼眶红红的,腮帮子咬得紧紧的,脸上的肌肉一股一股的,脖子上爆了几根青筋。

宋闯哑着嗓子说:“我来吧。”

他们找了一间小旅馆住下。

丁十安和宋闯一人开了一间房,门对着门,开好房之后,他们一起去楼下的小超市买了一些洗漱用品和换洗的衣服。

丁十安躺在床上,脑子里不断的回放着上午看到的那些惊悚的场面,她虽然经常看恐怖片,可电视上演得再变态,也不如今天看到的场景可怕。

她手里握着那枚小小的玉戒,上面刻了一个小小的“玉”字,一头一尾,像是一条巨龙在蜷缩着,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到龙身上的须发和鳞片,这么小一个东西,却镌刻出了如此精致的纹理。

最主要的是,这个玉戒,丁怀璞从不离身,每次闲暇时光,丁怀璞总会一边喝着茶,一边盘玩着这个小小的玉戒。

因为经常盘玩的缘故,这个玉戒包浆之后,色泽非常漂亮。

为什么阿爹的玉戒会出现在那里,他是不是出事了,亦或是,这场灭门惨案跟他有关。丁十安不敢去想,所以,她趁宋闯不注意,将这枚玉戒藏了起来。

丁十安敲门,紧接着便是拖鞋摩擦地面的声音,门开了一道缝,宋闯穿着背心,纯黑色的,下身穿着一条宽大的格子裤衩,脚上是一双塑料的凉拖鞋,像是个干干净净的学生似的。

丁十安问他:“你还好吧?”

宋闯反问:“你呢?”

“我还好。”丁十安说,“去吃饭吧,一天没吃东西了。”

宋闯说:“我吃不下,你自己去吃吧。”

其实丁十安也吃不下,看了那样的场面,得亏她心理素质好,不然能当场吐了,她说:“我是有问题想问你,要不,我到你房里门吧,要是饿了,就点个外卖。”

宋闯嗯了一声,侧过身子让她进去了。

里面只有一把椅子,丁十安坐在椅子上,宋闯坐在床上,两个人面对着面,气氛有些沉重。

丁十安说:“你跟今天这些人,是什么关系?”

宋闯没回答她的话,而是问了一句:“有烟吗?”

丁十安抛了一根烟给他,她以为他只是嗅了一下而已,没想到,他拿过酒店提供的免费打火机,咔哧一声点燃了,深吸了一口。

宋闯说:“倒在地上的那个人,名叫高鑫,是我曾经的战友,洗手间里的那个女人,是他老婆,最后那个老人,就是我们今天要找的人,柳家曾经的管家。”

他还记得前一段时间,高鑫兴奋地在朋友圈里发了一条动态,他们一家已经做好了迎接两个宝贝儿到来的准备,他老婆肚子里怀的是一对儿双胞胎。

谁又能想到几个月之后这场飞来横祸呢?

宋闯吸了一口烟,烟雾朦胧之间,是一张略带倦怠的脸,他说:“说实话,我是带着目的接近高鑫的,我跟部队里的人关系都不算亲近,进部队纯粹只是历练自己,等义务兵时间到了我就会退伍。”

宋闯吸了一口烟接着说道:“刚进部队,脾气臭,得罪的人也多,我还在澡堂子被人群殴过,后来学习射击之后,情况才算好转,因为是所有新兵里唯一一个被上头提名参加狙击手训练的新兵,那双常年修复古董的手,在这种时候发挥了极大的优势。也算是误打误撞了。”

“我记得我第一次跟高鑫搭话,是中秋节的晚上,一群新宾蛋子,思乡情切,有好几个人还偷偷蒙在被窝里哭了,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开始说起了自己家乡的趣事,轮到高鑫说的时候,他选择了他爷爷的故事。”

“他爷爷算得上是他们家最传奇的一个人,是个大家族的老管家,那个家族专门靠鉴定古董,和买卖古董来发展壮大,在清朝时候,还是专门给皇宫提供民间贡品和品鉴古董的,建国后,还成为国家的编外人员,以家族的名义参与考古。”

“那之后,我开始找机会接近高鑫,我知道他喜欢射击,便以教他射击为由打探消息,可惜他知道的都是一些皮毛,有些甚至只是道听途说,从那时我便知道,高管家不希望高鑫参与柳家的事情,也足以见得柳家这碗水到底有多深。

“在退伍那一年,我来到了贵州,见到了已经退休的高管家,我那时才知道,高鑫是由他爷爷带大的,他的父母因为一场车祸双双变成了植物人,仅凭高管家在柳家的收入,要支付其昂贵的医药费,这一点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高管家知道我是宋玉的儿子之后,就将柳宣义的事情告诉了我一些,小手指的事情,也是高管家告诉他的,但是怎么断的,高管家却是只字不提。”

“这么多年来,我就顺着高管家给的消息一直寻找着柳宣义的下落,每回都是失望而归,这一次原本还以为他在长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没想到又扑了一个空。”

丁十安问:“你觉得,会是谁下的手?”

宋闯沉思片刻说道:“高鑫人际关系比较简单,说白了,他就只是个普通人而已,而他爷爷,年轻时在柳家或多或少都得罪过一些人,也许,是仇杀,又或者,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情,偏偏还没有守好那些秘密,所以被灭口了。”

宋闯忽然想到了高鑫父母的医药费,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某种关联?

仇杀或者封口,到底会是哪个?丁十安想着那枚小小的玉戒,心情逐渐变得忐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