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逃离苦海

约翰尼·霍华德在临出发的时候,曾留下了一句话,说是要“到日本的‘奇司米’去”。这条信息传到了东京之后,日本的警方沉默了。不知道他们是对此感到满足了呢,还是因为不解其意而一筹莫展了。

纽约市警察局已经完成了东京警视厅委托他们办的事情——姑且这样认为吧!这件事就此划上了句号。在管辖东哈莱姆的第25警察分局,接连几天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各种案件。在遥远的远东国家首都死了一个黑人的事情,就像哈莱姆河里泛起的泡沫一样,很快就被遗忘掉了。

肯·舒夫坦也忘掉了这件事。形形色色的新案件正在频繁发生,根本不允许他始终纠缠在一件事情上。本来他就是按照上司的命令,敷衍塞责地进行调查,连一丝一毫的热情也没有。

肯认为,纽约已经呈现出了一派末日的景象。

哈莱姆和布鲁克林的贫民窟就在曼哈顿区林立的摩天大楼边上。一方面是超高层的摩天大厦,正以各自所独具的匠心和高度争奇斗妍,象征着美国的富裕和繁荣;而另一方面则是哈莱姆、布朗斯维尔、布鲁克林的贫民区,在那破烂不堪的建筑物里,还有人在过着贫困交加的生活。

那已经不是人所能过的生活了。墙壁倒塌,房顶倾斜,窗户上的玻璃都已经打碎了,那些没了玻璃的窗子上钉着白铁皮。马路上到处都是垃圾和污秽不堪的脏东西,老鼠和野狗摆出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横行霸道。婴儿被老鼠咬死,幼童遭到野狗袭击之类的事情实属司空见惯,布朗斯维尔的新生儿死亡率在纽约是最高的。

由于付不起钱,煤气、自来水和电都已经断了。于是,人们就砸坏消防栓取水,可以想象,这里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就根本起不了作用。

无法谋生的罪犯、醉鬼、吸毒者、妓女等以这里为巢穴,向整个纽约市播撒着灾祸。

在纽约,摩天大楼、华尔街、新闻机构、教育设施、大型联合企业、文学、美术、音乐、戏剧、时装、烹饪、形形色色的娱乐……世界上第一流的货色全都集中到了这个地方,并进一步向着顶峰发展。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罪恶也在阴沟的深处,伸出了它那不祥的魔掌,杀人、放火、盗窃、强奸、卖淫、毒品,各种各样的犯罪活动都在进行之中。纽约现在的两极分化现象十分严重,上下之间的差距有如天壤之别,纽约正在这个矛盾当中苦闷地挣扎着。

人们在纽约的“巨大”之中迷失了自己。他们焦躁不安,不清楚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是什么,只是徒劳地挣扎着。纽约的美,完全是由丑恶的东西所衬托出来的。

纽约街上每天都在进行着示威活动。在街口处,尽管没有多少听众,但却总有人在那里演讲些什么。

没有示威的日子就有游行,在这里,靠救济才能生活下去的人多达120万,相当于全市总人口的15%,然而就在这些人的身边,却不断举行着什么欢庆活动。

在这个被称之为“各种族融合之都”的巨大城市里,聚集了来自世界上所有国家的移民,他们来这里是为了寻求自由和成功的机会。

英国人、爱尔兰人、斯堪的纳维亚人、德国人、法国人、奥地利人、意大利人、俄罗斯人、匈牙利人、阿拉伯人、希腊人、中亚人、波多黎各人、还有黑人,所有不同种族的人“合成”了这个叫做“纽约”的巨大城市。

他们认为,人聚集得越多的地方,成功的机会也就应该越多,于是,他们便来到了这里。或者是由于他们在本国无法谋生,便远涉重洋来这里寻找新的活路。

可是,成功只属于极少的一小部分人,也正是因为如此,成功才可以称得上是成功。在号称“一个胜利者春风得意,成千上万个失败者垂头丧气”的纽约,贫富胜败之间的差距正拉得越来越大。

人越多,竞争就越激烈,根本没有后来者插足的余地。移民们所追求到的自由只是饥饿的自由。而当他们觉察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为时晚矣!他们已经被纽约那无底深渊似的红尘紧紧地包围了。在那滚滚红尘之中,只有欲望像沼气似地在膨胀着,积蓄着无处释放而被压缩的瘴气,这瘴气正孕育着危险的能量,不知什么时候便会起火并发生大爆炸。这危险的能量只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在第25警察分局中,有51名刑警和7位警长,其中半数以上是号称“能说两种语言”的西班牙血统的警察。他们分成5班,每班有11人执勤,实行早班、中班、晚班和夜班的四班交接制。但是大量的案件在他们屁股后面紧追不放,搞得他们连下班后和公休日都无法好好休息。

尽管如此,管辖着美国最大的贫民窟哈莱姆和东哈莱姆的第25警察分局和第28警察分局,却很受年轻警察的欢迎。因为这里比较容易得到提升。在这个地方,行为不端的青少年人数极多、发生犯罪案件的频率极高、毒品的使用量极大,所以他们碰到穷凶极恶的罪犯的机会比较多。这里的刑警经常要一个人平均负责十起案子,逮捕率是50%。

但是,肯被分配到第25警察分局来,并不是由于他为了得到晋升的机会提出了申请,而是因为他出生在这块土地上。

今天他值晚班,从下午两点钟到晚上10点钟执勤,在这段时间里,121街发生了殴斗;125街则发生了两起拦路抢劫案和一起入室盗窃案。

在纽约市警察局,可以说已经不把入室行窃和拦路抢劫看作犯罪行为了。但是,因为它们有发展成为更加严重犯罪行为的危险,所以,如果接到报案的话,就得去进行调查。

肯大体上完成了那些案子的调查工作,心情刚刚放松下来,突然又接到了新的报警。据说是有个年轻的女人喝得酩酊大醉,正一丝不挂地在大街上走来走去。

“年轻女人脱光了衣服?随她去好啦!”

肯恶声恶气地骂道,再过一会儿,他就要下班了。但是,既然接到了报警,又不能放着不管。

肯只得到那里去看了一下。原来那女人是个吸毒者,因为毒品断了顿,她受不了毒瘾发作的难受劲儿,就把衣服脱掉了。

肯将那女人拖进了巡逻车,带回到警察分局。那是个20多岁的波多黎各血统的年轻女人,她还那么年轻,吸毒和卖淫的放荡生活就已经侵蚀了她的全身。

她的肌肤变得干燥而苍白,四肢露在外面的部分到处都可以看到注射毒品后所留下的针孔痕迹。她瞳孔放大,满口胡言乱语,因为她乱闹个不停,所以肯不得不紧紧地将她按住,直到抵达警察分局后才松开。

这个女人的毒瘾发作是经常性的,她已经有好几次被揪到警察局了,她已嗜毒成性,治疗起来比较困难。如果不把她拘禁在精神病院或戒毒所这样的地方,就不能使她彻底戒掉毒品。

经过暂时性的治疗之后将其释放,她不久就会因为想得到毒品而卖淫,再过些日子就不只是卖淫了,为了得到毒品,她会变得什么事情都干。

吸毒成瘾的人都不过是披着一层人皮的野兽。她之所以还停留在卖淫的阶段,这大概是因为她的身体之内还残留着作为女性的“商品价值”吧?

但是,肯对于现实中居然有男人出钱买这样的女人,感到心情很不舒畅。这样的女人并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她充其量只是一具浑身布满了注射针孔痕迹的女人躯体!买方也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他们买来女人的身体,处理掉自己没有地方发泄的性欲。大概他们并没有认为他们买的是女人吧?就像在没有女人的战场上,士兵们以猪和羊作为对象发泄性欲一样。他们肯定认为自己所买下的只不过是雌性的动物而已。

“双方都是畜牲!”

肯的脸上堆满了极不痛快的表情,自言自语地嘟喃着。但是,吸毒现象目前已经从社会的底层逐渐朝着上流社会伸出了它那令人生畏的魔掌。

将那个女人交给了负责取缔毒品的警务人员之后,肯结束了那漫长而痛苦的一天工作,接下去他将回到布朗克斯区的公寓去美美地睡上一大觉,他一个人住在那个地方。肯曾经结过一次婚,但一次,在他追捕一名穷凶极恶的罪犯期间,他妻子却追随着一个有闲阶层的年轻男子离家出走了。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过着独身的生活。最近,一夜的睡眠已经不能使他恢复一天的疲劳了,他一直认为自己身体惟一的可取之处就是强壮,但在不知不觉之中,衰老已经沉淀到他身体的内部来了,也许是孤独正在加速自己的衰老进程。

第25警察分局位于东哈莱姆地区中央的东119街和120街区,就连警察们都恨不得从下班的一刹那起就尽快逃离这个地区。警察本来应该站在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而进行战斗的立场上,但他们却开始争先恐后地将家属和住处从危险的市内搬到郊外去,以求得安全。从那时起,纽约的治安状况便进一步恶化了,那是社会正义的失败。

市民们已不再相信警察了,他们组织起了“自卫团”。有钱的人则纷纷雇请了保镖,大企业的高楼大厦里真可谓保镖密布。走在大街上,连个警察的影子也看不到,而保镖却格外地引人注目。

那标志着警察的失败。顺理成章的有人借口当保镖挣的钱多,干脆辞去了警察的职务。

在去年一年当中,纽约市总共发生了凶杀案1351起,强奸案1803起,抢劫案49238起,盗窃案293053起。连警察也经常遭到杀害,仅去年就有5人殉职。据统计,纽约平均每天有3人以上被杀,有大约5名妇女遭到强奸。

在警察局内部也经常有东西被盗。因此,私人物品如果不放进上锁的保险柜中,就不能放下心来。甚至连野狗都闯进了警察局。“当警察的是不是应该雇个保镖”之类的笑话非常流行,根本不令人觉得可笑,因此,连警察都想逃出纽约这个鬼地方,这也并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

肯走出了警察分局的大楼。废纸和纸杯在马路上飞舞着,就像假日之后游览胜地的早晨一样脏乱不堪,但是,没有任何人去管它脏不脏。肯要步行到地铁车站去,在哈莱姆,汽车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即使是停在警察局的门口,它也会在一个晚上被弄成一堆废铜烂铁。轮胎被割开,天线被折断,车头灯和车窗玻璃被敲碎,燃料箱里被塞进砂子。肯调到第25警察分局执勤后,就放弃开汽车了。马路边上有一辆烧焦了的汽车残骸,那是从外面来的人把车停放在这里的时候,被别人放火烧毁的。

“先生,请给我个10美分吧!”

聚集在地铁入口处的孩子,朝着肯伸出了手。肯拨开那手走下台阶,孩子在他背后又改口说:“那就给支香烟吧!”

在地铁的台阶上,有个像是吸了毒或者是喝醉了酒的人正蹲坐在那里,分不清他是活着还是死了。但是,这个像是死人一样的人,就是可怕的犯罪后备军。

有一帮黑人青年,一边高声怪叫着,一边从下面走上来。他们一看到肯,就止住了怪叫,冲他翻着白眼。因为在这一带的地铁里很少能看到白人的身影。

肯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就走了过去。他们大体上察觉到了肯的真实身份,其中一人朝着旁边吐了一口唾沫,正碰上肯锐利的目光,他急忙加快步伐上了台阶。

肯心想,这帮小流氓早晚有一天会因为犯某种罪而在警察局里再见面的。

要进入这一带的地铁内,就需要做好某种精神上的准备。这里的电话有60%都在半夜里被砸坏,即使修理好也还是会再次被弄坏,上班时还好好的电话,到了下班的时候这已经无法使用了,就连肯这个当地人都没有把握到底哪个电话是好的。在这里万一被卷入什么案件,连个联络的手段都没有。

进了站台,肯来上班时看见的醉鬼呕吐物的痕迹依然原封不动地留在那里,没有任何人去打扫一下。大家都对其熟视无睹,任其逐渐自然干燥,化为灰尘,随着地铁里的气流四处飘散。陈旧的污物还没干透,新的污物又吐得到处都是,在地铁里走路,一不小心就会把脚踩进那些污物之中去。垃圾箱已经装得漫了出来,并歪倒在地面上。

地铁电车左等右等都不见来。肯抬头一看,只见站台上的挂钟上面贴着一张“已坏”的纸条。他不由地咂了一下嘴,那挂钟早在1个月之前就已经坏了,站台上的口香糖自动售货机也坏了。

脏兮兮的地铁电车好不容易总算来了,车里车外都涂满了胡写乱画的东西。上下车的乘客绝大多数是黑人,其次是波多黎各人和意大利人。车厢里很空,乘客们各自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默不作声地坐着,没有人与别人谈话。电车一开动,其噪音就进一步加深了车厢内的寂静。没有灯罩的昏暗的灯泡,不时地一闪一闪,发出很微弱的光亮。随着穿过车厢过道的穿堂风,一张旧报纸在车厢里飞舞着,落在了一个乘客的鞋尖上,他也不理会。

在相互之间极端的漠不关心之中,乘客们神情呆滞,每个人都很孤独,大城市中无可救药的孤独之感,紧紧地抓住了每一位乘客。虽然如此,但大家似乎都在为了生活而疲于奔命。根本没有闲暇去体会那孤独寂寞之感。

在车厢前部坐着一位上了年纪的黑人,他正在打着瞌睡。一副马上就要从座位上滑落下来的样子。他手里拿着一只廉价的威士忌酒瓶,那酒看上去似乎只在瓶底剩下一了点儿了。当酒瓶就要从他的手中掉落下去的时候,他突然一下子醒了过来,连忙把酒瓶抓紧。

接下去是一位中年黑人妇女,她大概是个在什么地方的大厦里干活的女勤杂工,疲劳渗透了她的全身,她的身体随着车厢的震动而起伏晃动。稍微隔开点距离的地方坐着母子相伴的两个波多黎各人,他们俩紧紧地倚偎在一起,那孩子约莫有8岁的样子,肩膀上挎一个箱子,箱子里面装着擦皮鞋的工具。他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了,但却由于生活贫困而无法上学,他大概还不会说英语吧?

对于他们来说,过“今天”这一天都要竭尽全力,根本没有多余的力量去为“明天”而接受教育。

再接下去是个看上去像妓女似的黑人妇女,年龄不详……肯由于职业上的关系,在到达他下车的那一站之前。他总是不动声色地对乘客们进行观察,这已经是他养成的一种职业习惯了。

肯又像往常那样进行着观察。正当他观察到妓女似的黑人妇女那里时,突然,有一件肯原来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的事情又苏醒了过来。当那件事浮现在他的意识表面时,肯不由得大吃了一惊,他惊奇的是那种事情竟然还留在自己意识的深处。

在东京被害的约翰尼·霍华德是个干一天算一天的卡车司机。

“那样的人怎么会有钱去日本呢?”

这个疑问发着磷光在肯的脑海里一闪一闪地浮现着。

美国的社会底层是由黑人们支撑着的,虽然黑人中也有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接受了高等教育,从社会底层脱离出去,但绝大多数黑人却被人生的重压紧紧拴住,作为社会底层的黑人,就像判了无期徒刑的凶手终了一生。

他们只能得到白人们敬而远之的工作。如:污物清洁工、码头装卸工、百货商店送货人员、卡车或出租汽车的日工司机、饭店或酒吧门口的看门人、男侍者、焚尸工、屠宰工以及其它不需要什么技术的单调劳动。或在白人人手不够的领域勉强得到一份工作。而且,这些工作工资很低,一般周薪不到100美元。就算他们经过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也无法养家糊口。与其挣着低工资辛辛苦苦地劳动,继续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还不如男人离家出走,让自己的家庭作为“母子家庭”来接受救济要过得舒服些,所以,“伪造”的“母子家庭”在不断增加。

据1970年进行的美国国情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统计,纽约总人口为800万,其中黑人人口为170万;其次是波多黎各人,人口为80万:再加上其他有色人种,市民中有40%的人都不是白种人。

国情调查表明,黑人和波多黎各人在经济和教育方面与白人相比,有着天壤之别。白人家庭的平均年收入为10000美元,而黑人是7000美元,波多黎各人则只有5000美元。大学毕业生在白人中所占的比例为13%,而在黑人中只占4%,在波多黎各人当中则仅占1%。

截至1970年,如果把4口之家年收入在4700美元以下的情况定为贫困线的话,那么情况则截然相反。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白人为9%,黑人则达到25%,波多黎各人更高达35%。

再看一下“母子家庭”的比例,白人为14%,黑人则为32%,而波多黎各人为29%。

在纽约120万靠救济才能生活下去的人当中,黑人和波多黎各人就占了60%。尽管他们从事的工作不是连续性的技术工种,但能够有一份工作就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了,大多数的人根本连这样的工作都找不到。他们成天都聚集在廉价的小酒馆里,或呆若木鸡似地蹲在马路边上得过且过。

根本不能想象当一名卡车司机的约翰尼·霍华德会有钱突然去日本。纽约的黑人一方面对贫困与种族歧视感到不满,梦想着能够从封闭自己的贫民窟中解脱出去;而另一方面却又在贫民窟中庸庸碌碌、默默无闻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对于他们来说,到海外去旅行,也是一种脱离苦海的方式。

霍华德终于逃离了苦海,然而这次脱离苦海对于他来说,带来的却是死亡。在他逃出那贫民窟之前,他决没有预料到这一点。

卡车司机的周薪顶多也就是100美元,要想一个月挣到700美元的话,就必须靠违章开车去赚。靠这点儿微薄的收入,光是维持每天的生活就已经紧巴巴的了,根本没有多余的钱能够存下来,作为到日本去旅游的路费。

可是,处于这样一种情况下的约翰尼却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驱赶着似地踏上了去日本的旅途。

他去日本当然有着他自己的动机,不过,问题是他的那笔路费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呢?

肯胸中点燃的疑问之火,越来越旺地燃烧了起来。那对波多黎各母子已经在南布朗克斯的梅尔罗斯站下车了,乘客也已经由黑人换成了波多黎各人,这一带是波多黎各人的居住区,刚才十分安静的车厢里,响起了带着浓重卷舌音的西班牙语。

“这个家伙似乎值得调查一下。”

在电车驶近肯要下车的那一站时,他下定了一个决心。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自己对一个本应该忘记的黑人死在异国他乡一事,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兴趣呢?这当然不是什么被日本警察的热情所打动。如果一定要说出原因的话,那也许是因为他被约翰尼·霍华德去日本这件事勾起了兴趣。

当肯提出想就约翰尼·霍华德一案再作一下调查的时候,警长肯尼斯·奥布赖恩露出了一副吃惊的表情。

“此事已经了结了,何必再去刨根问底呢……”

肯尼斯的话刚说了一半,就被肯打断了。肯表情严肃认真的神色中有一种威慑力量,封住了对方刚刚开始提问的嘴巴。

这个家伙一旦摆出了这副嘴脸,就说明他对此事已经来劲儿了。就是阻止他,他也决不会善罢甘休的。

肯尼斯根据自己积累的经验,料想到肯定会是这么一种情况。肯经常满不在乎地顶撞上司;他在执行搜查任务时的过火行为也经常受到各方面的指责。如果不是肯尼斯袒护他的话,他早就被开除出警察局,或者被从搜查工作的第一线撤下来了。

肯是个很难驾驭的部下,但是他在实际搜查工作中锻炼出来的搜查直觉和土生土长的对当地地理情况的了解,使他成为警察分局里一员强有力的干将。虽然他总是处在不那么显眼的地方,但就是像他这样的刑警正在支撑着纽约市的警察系统。在如今的警界,具有公司职员性格的警察正越来越多,像肯这样的人能够存在下来,是非常难得的。

但是,对于那些没有什么实际搜查经验,仅仅是靠理论武装起来的官僚们来说,在肯的身上,引人注目的只有他那不合群的个性。在他们的眼睛看来,只有那些成为组织的“忠实齿轮”而按部就班地跟着转动的人,才是优秀的人才。

“不要做得太扎眼了,以免被上面的人盯上!”

肯尼斯提醒肯也正是出于那方面的考虑。

得到了肯尼斯·奥布赖恩的允许,肯马上开始了行动。

肯打算拜访一个人,那可是一个大人物。那人有个夸张的名字,叫做“莱昂内尔·亚当斯”,他还有个威风凛凛的头衔,叫做“花旗银行信贷审查总结统管部部长”。

对莱昂内尔·亚当斯这个人,肯知道得并不多,几乎可以说完全不了解。他轻轻松松地提出了会面的要求,以为马上就可以见面。可是没想到,亚当斯的秘书却将会面日期安排在了一个月以后,要是这样的话,工作就别想干了。所以肯强硬地提出,非得马上见面不可,并说这对警方的破案是非常必要的。结果双方达成了协议:约定于3天后也就是今天下午1点钟,在亚当斯回家吃午饭时见面。

肯因此而改变了自己对亚当斯的认识。

花旗银行是一家大银行,在美国存款额从未下过前5名,它在金融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纽约的经济如果离开这家银行的话,就根本不值得一提。

这家银行支配着纽约的经济,也就表示它控制着美国的,不,控制着世界的金融。它对于决定美国经济政策的华盛顿,也具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向这样一个银行的实力派人物亚当斯提出会面,肯还当是见一个小巷子里的隐士,这种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

“他妈的才给了10分钟啊!”

在驶向亚当斯家的巡逻车内,肯有些忿忿不平地嘟囔着。那就是亚当斯给他的见面时间,就连这10分钟,那位秘书还好像要让人家感恩戴德似地说什么,一般会面都是5分钟,因为是警方的人,所以才破例安排了10分钟。

巡逻车从曼哈顿北部沿第5街南下,奔驰在沿中央公园而建的超级公寓街上。这里是世界上富豪们聚集的地方。

这里耸立着一排排超豪华的公寓,穷奢极欲,大概已经达到了世界上最高想象力的顶峰,而近在咫尺的哈莱姆却仿佛是战乱地区一样。这一对比鲜明的说明了纽约的多面性。

莱昂内尔·亚当斯住在一幢30层公寓大楼的最高层。那幢大楼位于中央公园东恻,面对着86街。那里虽然地处纽约市的中心地区,但由于中央公园绿树成荫,因此空气很清爽。

“这里就连空气都和哈莱姆他妈的不一样!”

肯又忍不住地嘟囔起来。他自己出生在贫民窟,作为下级警察长期过着受人压迫而翻不了身的生活,因此他对富豪们怎么也无法抱有亲近感。

他虽不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但是一看到财富的分配极端不合理,他就会坚持认为。这种现象并不是由于能力的大小或者努力的如何而造成的,而是由于不公平的因素在起作用。

“住这一带的人,就连自己呼吸的空气都是出钱买的哩!”

开巡逻车的年轻警察说。他叫马古,是个西班牙血统中稍微混了一些黑人血统的混血儿。

“这么说,咱们到这里来,就等于是免费分享了这里的居民们花钱买的空气啦?”

“是这么回事吧!”

和马古说着话的工夫,车开到了他们要去的那幢大楼前。

“好啦,在这里等着我,很快就完事。”

反正只给了10分钟。肯下了车,径直走进了大楼的正门。那里铺满了厚厚的地毯,就好像是一流宾馆的大厅一样,与宾馆不同的地方只是这里没有前台服务处,空无一人的豪华大厅显得十分宽敞。

那里就是电梯前厅。肯打算乘电梯上去,可是一看电梯的楼层指示器。每部电梯都只显示到29层,而据说亚当斯的往处是30层。肯正考虑着是不是乘电梯上29层后,还得再爬楼梯时,偶然一转视线,却看见了一扇门上写着“来昂内尔·亚当斯专用”。

“还他妈的有专用电梯呢!”

肯的反感越来越强烈了。他按了一下开门的按钮,于是从电梯上方的小窗口里传出了一个声音。

“您是哪一位?”

“25警察分局的刑警舒夫坦。1点钟与亚当斯先生有个约会。”

肯刚一回答完,眼前的那扇门很快就打开了。

“请进电梯!”有一个声音催促道。肯觉得,自己的行动肯定正在受到安装在什么地方的电视摄像机的监视。

肯一进入电梯,那门就自动地关上了。连电梯里面都铺满了厚厚的地毯,几乎要把整双鞋子都陷进里面去。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飘来了悠扬的音乐声,充满了电梯内狭窄的空间。肯觉得自己好像正被运往另一个世界。

肯还没来得及细听那音乐,电梯就停了,这一次是相反一侧的门无声大息地打开了。肯的眼前出现了另外一个世界。

电梯前,身穿礼服的管家恭恭敬敬地行着鞠躬礼,在管家的背后,喷水池正在喷着五颜六色的水花。大概是从天花板上垂吊下来的水晶玻璃枝形吊灯和喷水池中特殊的照明装置,使喷起来的水花颜色五彩缤纷、变幻多端。

看上去那个管家就好像是站在那喷水池中迎接来客似的。这里的地毯就更厚了,它把脚步声完全吸收掉了,第5街的噪音根本传不到这个地方来。

不知从什么地方飘来了阵阵扑鼻的花香,喷水池后面有个室内花坛。这里是脱离了纽约喧嚣的一片雅致的小天地。

“欢迎您到这里来!亚当斯先生正在等您。”

管家一字一顿地讲完了这句话之后,便领着肯沿喷水池旁边朝里面走去。花坛内盛开着这个季节里十分罕见的鲜花,大概是把在温室里栽培的鲜花移植到这儿来了吧?

这花也许一朵就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吧?一想到这,肯就感到了自己是多么微不足道。

莱昂内尔·亚当斯正在可以俯瞰到整个中央花园的客厅里等着肯。从这里鸟瞰下去,中央公园就好像是亚当斯家的私人花园似的,这可真是豪华的“借光”借景。

亚当斯舒舒服服地靠坐在一张全部包上了皮面的真皮沙发上,那沙发皮面的质感看上去就好像是丝绸一样。他的年龄大约在50岁左右,长着一副与他的地位十分相称的厚实身板,但却并不使人觉得他有多么肥胖。他长着金黄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珠和宽宽的额头,他的鼻子稍微有点儿鹰勾,嘴唇闭得紧紧的,显出他是个自信心很强的人。

“是舒夫坦先生吧?我就是亚当斯。欢迎,欢迎!请坐吧!”

看到肯,亚当斯将手伸了过去。在亚当斯的身上,肯可以感觉到人生道路上的成功者那种充满自信和从容不迫的态度。

亚当斯背朝着窗户和肯面对面地坐着。在缺少大自然恩赐的纽约,为了尽可能多地取得一点的外景,窗户总是被尽量地开得很大。在亚当斯的背后,越过中央公园,从纽约西区的建筑物向哈得孙河那边的新泽西方向望去,简直就像大海一样辽阔。

由于亚当斯背对着窗户外的光线,形成了逆光,所以肯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如何。不过,肯心里非常清楚,亚当斯的视线肯定正在目不转睛地观察着自己。他和初次来访的客人见面时,大概总是坐在这个位置上吧?

“请允许我免去客套,舒夫坦先生,今天有何贵干?我可是要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进行活动的。”

初次见面时的寒暄一结束,亚当斯便看了看手表,催促道。那副样子就好像是在说,10分钟的约会时间是不会延长的。

肯根本没有把握用10分钟就把事情办完,但是他心里却自行打算:既然来到了这里,一切就得由我来进行安排了。

“其实。我今天到这里来,是想打听一个叫威尔逊·霍华德的人及有关的事情。”

“威尔逊·霍华德?”

果然不出所料,亚当斯的反应很迟钝。看来在他的记忆中,早就没有那个可怜的黑人的位置了。

“您已经忘了吗?6月份的时候,您的车曾撞了一位老年人。”

“我的车撞了人?”

亚当斯的脸上仍然没有表现出反应。

“是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他由于那次车祸受伤,后来死了。”

“黑人?噢,那么说的话,是有过那么一档子事。”

亚当斯的表情里好不容易才稍微出现了一丝反应。对于他来说,撞了一个黑人给他所留下的印象,也许只不过就像是压了一条狗吧?

“我想详细地打听一下发生那次车祸时的具体情况。”

肯对于眼前这个家伙感到十分恼火:他的车撞倒了一个人,可他却表现得如此漠不关心。于是,肯便直奔主题而去。

“你说要详细了解情况,可当时并不是我在掌握方向盘哟!”

“不过。在车祸事故的调查记录上,肇事者一栏内可是填着您的大名哟!”

“‘肇事者’?简直把我当罪犯看待了。关于那次事故,我们已经向对方支付了赔偿费,应该早就解决了呀!”

亚当斯因为自己被当作“肇事者”看待而显得十分恼火,他摘掉了那副彬彬有礼的假面具,露出了他那副惯于受人前呼后拥的傲慢相。

“您已经做过赔偿啦?”

“虽然我们并没有什么错处,但不管怎么说,总是造成了人身事故嘛!”

亚当斯气哼哼的,好像想起了发生车祸事故时的情景。

“您说您这一方并没有什么错处?”

交通事故的当事者双方往往都强调错在对方。

“是对方主动撞到我的车上来的,我的司机是个20年行车无事故的老手了,但那人是突然扑到车前来的,因此没能够躲开。”

“您说他是突然扑到您车前的吗?”

“是的,那是品质恶劣的亡命之徒的一种惯用手段,目的就是为了捞些赔偿费。因为对方已经上了一大把年纪,而且金额数目也不是那么太大,所以我们就按照对方提出的要求给了钱,但心里终归不是很愉快。”

亚当斯由于不愉快的记忆被肯挖掘了出来,心烦地皱起了眉头。

“详细的情况,我的司机瓦戈都知道。因为和对方进行交涉等一切事宜都是交给他去办的。”

在亚当斯说这番话的时候,刚才那位管家微微地躬着腰走近他身边,对他低声说了些什么。

亚当斯大模大样地点了点头。

“对不起,下一个约会的时间快到了,我失陪了。我将瓦戈留在这里,详细情况你问他好了,再见!”

说着,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朝外走去。

接下去,肯又与司机瓦戈会了面,但也只不过是证实了一下亚当斯前面所说过的话而已。瓦戈说,他忠实地遵守市内限定汽车时速,慢慢地开着车的时候,突然从并不是人行横道的地方,冷不防窜出了一个人来。

瓦戈说,他踩了急刹率,但已经来不及了。那个人突然猛扑过来的样子看上去就好像是要自杀似的,瓦戈还说,他认为不是己方的责任,因此没有必要进行赔偿,但亚当斯说不愿意找麻烦,于是就连同汽车保险的赔偿费一起,给了对方一大笔慰问费。

“能不能告诉我,加上保险金,实际上共付给他多少钱?”

肯紧追不舍地问道。

“保险公司方面付给他约2000美元,我们又出了2000美元。”

“共付了他4000美元吗?”

有这么一笔钱的话,就足够维持约翰尼去日本的路费和在日本逗留相当天数的费用了。

“自损行为,即自杀或者故意往车上撞的情况是不能索取保险金的。但是,我们的证词对保险公司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保险公司才同意支付保险费了。不,这并不是说我们作了伪证。我们只是陈述说,那人没有自杀的迹象而已。因为我的主人和保险公司也有关系,因此主人所说的话对于保险金的支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好像是怕自己所说的话会对雇主产生不利的影响,瓦戈说完一句话之后,就要喋喋不休地加上一大堆解释。但是,对于肯来说,使他感兴趣的只是威尔逊·霍华德以近乎“自损行为”的形式去撞亚当斯的汽车,并因此而得到了4000美元巨款这一事实。

而且,在此人死后不久,他的儿子约翰尼·霍华德就去了日本。

威尔逊所撞的是在纽约金融界屈指可数的大人物的车。他在撞车之前是不是已经知道了对方的身份呢?也就是说,他是不是“选择了对象”呢?

如果对方和自己一样穷得叮当响,就是撞上他的车,也不知道能不能得到赔偿费。如果对方坚持说是受害人主动撞到车上来的,那就连保险金也有可能拿不到。

如果对方是有钱人的话,会非常讨厌纠纷,他们肯定会采取措施,从一开始就靠金钱的力量来避免纠纷。威尔逊撞了亚当斯的车,就是为了要得到赔偿费吗?

“就谈到这里可以吗?”

瓦戈小心翼翼地催问了一下陷入沉思的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