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约翰逊太太

““她寻思着,如果当时的情况不是那样,自己是不是从此就遇到了另一个男人;她努力地想象着那些不曾发生的事和那不一样的人生,以及那个她未曾认识的丈夫。””

白色覆盖了教堂的角角落落,洁净而纯粹。弗吉尼亚身着一袭白色婚纱,戴着一顶白色阔边花式礼帽,手上拿着一本以兰花和满天星为封面的白色《圣经》,在离斯普林菲尔德父母家几个街区之隔的教堂里,在关于爱与永恒的动情伴乐下,缓缓走过基督堂的走道。

1947年6月,过去的“玛丽·弗吉尼亚·埃谢尔曼”成为了伊万·莱因哈特的新娘。周六午后婚礼的无邪彻底掩盖了这两个人的年龄差距。22岁的她所嫁的这位来自西普莱恩斯地区的律师已经43岁了。年龄的差距似乎并没有影响教堂里的氛围。新郎的大哥荷马担任伴郎。他的母亲诺拉安心地坐在一旁。弗吉尼亚的堂妹,年仅13岁的帕蒂,穿着粉色裙子,胸前戴着栀子花,因为担任伴娘而兴高采烈。然而在这个小型的家庭庆典上,埃德娜和哈里·埃谢尔曼却始终沉默不语。自己的独生女嫁给这个年龄大了她将近一倍的莱因哈特,他们感到很不高兴。就如弗吉尼亚所说的那样:“我的父母完全惊呆了。”

随着“二战”结束,弗吉尼亚开始担忧起自己的未来,害怕自己从此就这样沉沦于密苏里州死气沉沉的农场,永远也不会再有劳军联合组织的演出,只能日复一日循环那毫无意义的寻常日子。“二战”胜利日到来之后,全国上下如释重负,人们都盼望着一切能够恢复正常,能够回到那种家人团圆、儿女成群的舒适生活。尽管弗吉尼亚的女同学很多都已经订婚或者结婚,22岁的她怎么也算不上是老姑娘。在结束了杜瑞大学的短暂学习之后,她考入了密苏里大学。尽管在那儿没有取得什么学位,但她参加了两个女大学生联谊会以及校合唱团。结婚对于她来说,意味着从此可以彻底摆脱母亲的刻薄评论以及父亲的溺爱放纵。伊万和弗吉尼亚的相识是在几年前杰弗逊市的州保险部门,那时她是一个秘书,而他是一名律师。尽管伊万确实有许多好品质,但大脑门、鹰钩鼻、斜眼睛的他,怎么也不能算是什么英俊的男人。穿着一套双排扣条纹西服、站在她身旁的他,看起来更像是她的父亲而不是她的未婚夫。然而弗吉尼亚却从没动摇过自己要嫁给这个老男人的决定,这也许只是为了要向自己多疑的父母证明些什么。走过教堂的她,终于有了一种独立自主的感觉。尽管如此,婚礼上她还是流露出了一丝游移不定。

弗吉尼亚记得,在正式仪式开始之前,牧师察觉到一个问题: 这次的婚礼和其他的不同,少了一位摄影师。她回忆起:“牧师问我们:‘你们是否希望我帮忙叫一个来?’”

弗吉尼亚摇摇头,拒绝了他。出于某些原因,她根本不想要什么摄影师。“当时我回答说,‘不,我不想记录这些。’”直观地说,弗吉尼亚不想让伊万以及自己的幸福笑容被永远地记录在相框里,留给自己的后代。弗吉尼亚回忆说:“当时的我之所以没怎么挑选就草率决定结婚,我想是因为自己彻底厌倦了独自一人的孤单感觉。”

在教堂的会客室里简单地举行完仪式后,他们又蜜月旅行了一个礼拜。身为罗伯特·莱因哈特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伊万计划婚后定居西普莱恩斯。伊万是一名执业律师,他为弗吉尼亚提供了不算出众但绝对坚实有力的家庭经济基础,尽管她自己从没明确表示过对于两人未来计划的认同。在西普莱恩斯,靠近欧扎克斯南部阿肯色州边境的地方,刚把姓氏改为莱因哈特的弗吉尼亚很快就感到了一种幻灭。她说:“我原本以为我们会一起组建一个家庭,然而我很快就意识到,他完全没有想要承担责任的意思,于是我提出了离婚。”为了安抚自己年轻的妻子,伊万同意搬到一个大城市居住,并且重新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然而搬家并没有改变弗吉尼亚结束这段婚姻的决定。“我们搬到了圣路易斯,他在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找到了工作。后来正是那家律师事务所帮我办理了离婚事务。”她继续说道,“回想起来,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嫁给他。”

弗吉尼亚在《圣路易斯每日纪事报》(St Louis Daily Record)找到了一份秘书的工作,那份报纸主要报道一些律师、法官、商业巨头,这对于想要找一个新丈夫的弗吉尼亚来说再理想不过了。通过《每日纪事报》的朋友介绍,弗吉尼亚认识了乔治·约翰逊,和她差不多同龄的一个男人。他曾在华盛顿大学学习工程学,更重要的是,他是当地一家夜店乐队的头儿。那位朋友向乔治介绍说:“如果你需要一个歌手,那弗吉尼亚再适合不过了。”

在圣路易斯的那些热门场所,乔治·约翰逊就像班尼·古德曼(Benny Goodman,即Benjamin David Goodman,美国著名爵士及摇摆乐音乐人,被誉为“摇摆乐之王”。——译者)那样红。他是个穿着考究的男人,头发锃亮,胡须精致,戴一副框架眼镜,习惯性地一直紧闭着嘴唇。靠着自学,约翰逊精通木管乐器的演奏,包括单簧管、中音萨克斯风,以及次中音萨克斯管。他经过了充分的音乐训练之后组建了自己的管弦乐队,在当时以表演爵士乐出名。弗吉尼亚回忆说:“他是一个出色的音乐人,这就是吸引我的地方。”她在短暂的迟疑之后就接受了他的约会邀请。“我当时内心很混乱。我的朋友像个红娘一般一直在我耳根前唠叨,‘和他出去,和他出去。’我想,是她的鼓动和我自己内心的孤单让我做出了这个选择。那个时候的我其实也并不十分想和他约会。”

对于弗吉尼亚来说,乔治·约翰逊有一点让她无法抗拒——聚光灯下的麦克风。在教堂唱诗班、大学四重唱组合、劳军联合组织的演出上唱了那么多年之后,弗吉尼亚终于有机会把唱歌作为一种职业,成为乔治乐队的女歌手。充斥着沙哑歌声、纹理丰富的切分音,以及昏暗舞蹈的夜晚世界,与她儿时那平淡朴实的农场生活似乎有着天壤之别。学习工程专业也许只是以备不时之需,但当时的乔治似乎早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音乐事业之中。1950年6月,他们在一个基督教长老会的室外花园里举行了婚礼,弗吉尼亚曾经还是那儿的唱诗班成员。她的新郎穿着一件浅色夹克,戴着佩斯利(Paisley,一种古老的图案花纹,图案据说是来自印度教里的“生命之树”菩提树叶或海枣树叶。——译者)领带,胸前口袋里塞着一块手帕。无比动人的弗吉尼亚戴着宽边花式礼帽,缓缓走过通道。与上一次婚礼一样,这一次也没有邀请任何摄影师。只有参加婚礼的一位朋友在仪式结束之后偷偷抓拍了一张他俩的合照。她说:“我有一些婚礼的彩色照片,但都不是那种正式的结婚照。我从来不想自己的婚礼被定格在那样的照片里。”

无论在家还是在夜总会,和领队丈夫在一起的弗吉尼亚都显得很幸福。“他们刚搬到新家的时候,我还帮他们刷过墙,”他们的朋友,也是乐队一员的肯恩·巴里说,“当时就我们3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刷着墙。我的眼前,完全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新婚夫妻。”跟随着丈夫的乐队,弗吉尼亚性感而低沉的歌声唱遍了圣路易斯的各个场所——冬季花园、森林公园高地,以及最为著名的卡萨罗马舞厅,弗兰克·辛纳屈(Frank Sinatra,美国著名歌手及演员,20世纪最重要的流行音乐人物之一。——译者)也曾在那儿登台表演过。跟随乐队到处巡演让弗吉尼亚感到兴奋无比,似乎这就是她一直以来翘首以盼的生活,是她想要的出人头地、家喻户晓。

几年之后,这种整夜奔波流离的日子开始在弗吉尼亚的眼中渐渐失去了当初的绚丽,他们的婚姻也因此开始响起了警钟。在和乔治的周年结婚纪念日之前,弗吉尼亚就私下在KMOX广播电台的广告部找了一份秘书的工作。据乔治回忆,当时他们繁忙的日程就和马戏团一样紧凑,紧张得让他的妻子不得不去看医生,而医生的建议则是让她“做一些别的事,轻松一点的那种”。于是她决定改行去隔壁的工作室做一个舞蹈老师。

作为丈夫,乔治·约翰逊并不反对生孩子,就和当初伊万·莱因哈特不曾反对一样。26岁的弗吉尼亚对于此事的态度却十分明确。“如果我当初没要孩子,我一定会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女人是不完整的。”她说,“我觉得孩子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结婚后不久,弗吉尼亚就生了一个儿子,名叫斯科特;几年之后又生了个女儿,叫丽莎。然而,孩子对于约翰逊来说却是个负担,是他俩关系所无法承受的一种情感包袱。据弗吉尼亚观察:“直到孩子出生之前,一切都还好好的。但是,音乐人都是夜猫子,而孩子则是白天活动的正常人。结果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混杂在了一起。”对于弗吉尼亚来说,很难对乔治产生讨厌之情,特别是当他不断地肯定并鼓励她在音乐上的努力时。但是对于乔治来说,离开属于自己的舞台是绝不可能的事。弗吉尼亚说:“除了音乐,我们根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更没有一个共同的生活目标。音乐是我们唯一的共同点。”

日复一日,乔治经常都不着家,整夜整夜地在俱乐部表演,周末还要去婚礼现场表演,弗吉尼亚终于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了。不再随队演唱的她,就呆在圣路易斯郊区的家里陪孩子,全然一个琼·克利弗(June Cleaver,20世纪50年代美国著名情景喜剧《反斗小宝贝》(Leave It to Beaver)里的女主人公,剧中的克利弗一家是美国中产阶级白人家庭的典范。——译者)式的战后模范母亲。但这从来都不是弗吉尼亚想要的生活。她离开戈尔登城就是为了上大学,然后能够寻求更好的机遇,而不是重蹈覆辙过上以往的那种生活。常年不在身边的丈夫形同虚设。作为一个在职母亲,她一直处在期盼与被期盼的混乱之中。“那个年代,”她说,“做好母亲的角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然而我并不太关心清洗窗帘之类的事,而是更关心生活以及和别人的分享交流。”在职母亲的角色让她不得不经常找个看管孩子的保姆,然后把自己的孩子交托给这个完全陌生的人。有一天晚上,弗吉尼亚下班回家时发现自己的儿子斯科特居然一个人在家。她回忆说:“我的小女儿和那个我雇来照看他们的女人都消失不见了。”一急之下弗吉尼亚报了警。约翰逊说:“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原来她(保姆)是个酒鬼,当时她只是跑出去找酒喝了。她带着我只有两岁大的女儿,坐着公车回自己家里拿酒去了。”

弗吉尼亚决定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离开约翰逊,结束这段婚姻。素来平和的乔治既没吵也没反对。他只是问了一句“为什么”。

弗吉尼亚记得,当时自己出门之前这样跟他说道:“我再也没有什么可以为你付出的了。”不过,她一直保留他的姓,一直沿用了弗吉尼亚·约翰逊这个名字。

尽管去意已定,带着两段失败婚姻的弗吉尼亚内心还是泛起了些许的担忧,担忧在那个离婚极为罕见的年代,离了两次婚的自己会不会就此被人诟病。

她和这两个男人都有着和谐的性生活,感情也不错,却终究没能像她在歌里所唱的那样,携手与共、白头到老。她始终没能找到那份长久的爱情。关于这两次婚姻——或者说三次,如果那位军官也算在其中的话——弗吉尼亚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为何会嫁给这些自己根本不爱也不上心的男人。她说:“每当回首那些往事,我常常寻思为什么,然而始终都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

弗吉尼亚那个阶段的朋友们都说,她是个野心勃勃且精力充沛的女人,根本不可能安顿在乔治·约翰逊这样乏味的男人身边。“她告诉我说,乐队队长老婆的身份让她觉得有些丢人,”在华盛顿大学结识弗吉尼亚的阿尔弗雷德·谢尔曼博士回忆说,“她想再有所突破。自认为更为聪明的她,想成为一位更上等的女人。”乔治·约翰逊知道自己不可能把持得住自己的妻子,这个渴望得到更多的女人。多年以后他说道:“她总是想要更好的。”然而,当1956年9月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约翰逊太太内心对于这个“更好”也许还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

在圣路易斯的华盛顿大学,当弗吉尼亚走过空空荡荡、白雪覆盖的医学院校园前去参加应聘面试时,绝大多数的学生都趁着圣诞假期离开学校了。31岁的她,没有工作,离了两次婚,还带着两个小孩,此刻一心只希望能有个新的开始。1956年12月,那时的华盛顿大学还只是个地方性学校,远不是后来国际知名的那所大学。校园里满是密苏里的保守做派,距离梅森狄克森线(Mason-Dixon Line,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马里兰州之间的分界线。——译者)没有多少路程。就在4年之前,学校废除了学生管理中的种族隔离制度,允许一小部分黑人学生和白人学生同堂上课。那个时候的华盛顿大学,校园里很少有女人,特别是在医学院里。

弗吉尼亚穿过凛冽的寒风走了进去。面试时,她穿着一件简单的外套,还不忘故作优雅以隐藏自己对于这份工作的渴望。她深色的头发用一个发簪盘在脑后,粗略地涂了点口红。她再也没有曾经那个年轻农场女孩的窈窕外貌,完全是一副人到中年的成熟体态,一副经历颇丰的女人模样。在这之前她就预先想好了如何回答那些可能被问及的问题,练习着让自己的嗓音尽量讨人欢喜,文雅且得体。走进医学院大楼后,弗吉尼亚进入了一个狭小而不起眼的办公室,等着面试她的是一个她从未见过的男人——威廉·马斯特斯医生。

在华盛顿大学,弗吉尼亚计划主修社会人类学,研究人类发展中先天与后天的文化差异。由于在这一领域还没有一个特定的专业,学校指导老师介绍她进入了社会学系。为了负担学费,她知道自己不得不在学校找份工作,而且必须协调好学习与工作这两头的安排。在和乔治·约翰逊离婚之后,弗吉尼亚重新投靠了自己的父母,而哈里和埃德娜也很乐于施予援手。但她很清楚,这种援助的代价就是失去自由。在完成学业、找到稳定工作并能独立抚养自己的两个孩子之前,她都不可能结束这种两难的境地。她也指望不上乔治,他还一心梦想着自己的乐队能在巡回演出之后一炮而红,那一年埃维斯·普里斯利(Elvis Presley,美国著名摇滚歌手,也就是“猫王”。——译者)和摇滚乐彻底改变了美国的流行音乐。弗吉尼亚渴望能有个新的开始,期盼着在获得学位之后能够真正地独立。她回忆说:“尽管舍不得,但我还是决定把自己的两个孩子放在别人那里——也就是我母亲那里。我决定回到校园继续深造。”

在社会学系一无所获之后,她被推荐到医学院,那儿正在招聘一个助理。她回忆说:“当时我还是一个新手,对于医学也没什么兴趣。”起初与两位知名精神病学家约定好的会面被突然取九九藏书消之后,她直接去了妇产科进行面试。弗吉尼亚并不怎么了解马斯特斯,只是从熟悉医学院的朋友那儿略有耳闻。马斯特斯近期开展性生理研究一事还未公布,在大学里没有一个人知道。弗吉尼亚以为马斯特斯的前沿研究只是为急于生育的已婚夫妇提供帮助。她回想起:“我之前就听说了马斯特斯和他关于不孕不育的研究工作,所以我以为我应聘的就是关于那方面的工作。”

面试的时候,马斯特斯死死地盯着弗吉尼亚,就好像是一个科学家冷漠地看着一个培养皿。马斯特斯的奇怪模样——深色小眼睛、秃顶、灰白短发、薄薄的嘴唇带着一丝微笑——让他看起来远不止是一个41岁的男人。穿着白大褂的他双手交叉地坐在椅子里,泛泛地问了几个关于背景资料和工作经验的问题。尽管不在行,弗吉尼亚还是沉着地回答了他。这些似乎都无关紧要。随着交谈的继续,马斯特斯逐渐变得放松且温和起来。最后她才明白,她已经得到了这份工作。

回头来看,这种荒谬的开始正是他们此后几十年关系的一大特点。尽管关于他本人和他的工作,马斯特斯并未透露太多,但是凭借着医生的丰富经验以及对人的第六感,马斯特斯的直觉告诉他,约翰逊太太就是他要找的最佳工作伙伴。马斯特斯的一生都像是个谜,让他身边最亲密的人始终都在死命地想要搞懂他,没人知道他的真实想法,更没人知道是什么力量这般无情地驱使着他。雇用弗吉尼亚只是一个开始,此后马斯特斯的一系列举动都让她激动不已却又十分困惑。似乎弗吉尼亚·约翰逊一开口,比尔·马斯特斯(Bill,比尔是威廉(William)的昵称。——译者)就立马做出了决定。

“为什么是我?我始终都不太明白其中的原因。”多年以后,回忆起这次与马斯特斯医生的第一次见面时,弗吉尼亚说,“我就这样变成了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