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朝辞 伦敦旧梦

这十年来,我遇见了许多许多个别人,许多许多种可能,可是今生今世,只得他一人,能被我冠以美梦。

No.1 白昼 日复一日 彼此追逐

2002年的冬天,我去往伦敦求学。那时候英镑还很坚挺,和人民币的汇率高达15:1,我连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

我的专业是奢侈品管理,听起来噱头十足,像是一直泡在钱罐子里,对着不懂行的外人足够吹嘘上一辈子。

可实际上,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研究客户需求、营销管理和财务报表,那些隔着橱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美丽事物,于我们只是无比遥远的一个梦。

大一的冬天,在教授的推荐下,我成为一家老牌珠宝公司的实习生。我第一次走进那里的时候,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楼梯前,紧张得全身发抖。我出生在祖国北边的城市,家中没什么大钱,但是衣食无忧,可是面对那些价格高昂的珠宝奢侈品,我还是感到害怕。

我的上司Linda是英法混血儿,可以在伦敦腔和纽约腔之间自然切换,我英文水平只能算上三流,有一次被她训斥,她用的竟然是中文。

第一次遇到欧阳景,就是在这里。

他坐在轮椅上,微微垂下头,我正好从大厅经过,看到他,我微笑着走上前问:“我可以帮到你吗?”

最简单的一句话,被我说得结结巴巴。

他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这是第一次,有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冷静,无悲无喜,他的眼眸深邃,我动弹不得。

下一秒,我的手机响了,Linda问我去了哪里。

我匆忙地向他点点头,然后抱着一大沓文件夹,匆匆忙忙地跑去电梯口。

过了一会儿,处理完杂事,我去走道上,往楼下大厅望,已经看不到他了。

我忍不住对Linda说:“我刚刚在大厅看到一个人,实在是太英俊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美的模特。”

Linda一愣,说:“公司没有招募模特,最近也没有发布会。”

我正疑惑着,Linda忽然转过头问我:“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黑发黑眼,坐在轮椅上?”

我点点头。

Linda苦笑:“他?他是顶级的奢侈品。”

我那时候不懂,一个人,怎么会被比喻成一样奢侈品呢。

圣诞节假期结束后,我又开始了忙碌的学习。有一天,我们的品牌文化课老师忽然告诉我们,他邀请到了一位大人物来为我们上下一周的课程。我并不太感兴趣,毕竟对我来说,也就是换了一个有很复杂的英文名的外国人而已,他们姓氏里镶嵌的贵族地位,我并不太懂得。

第二次见到欧阳景,他穿了一件简单的尼龙西服,给我们放了一部他投资拍摄的关于奢侈品的纪录片。

他坐在一旁的角落里,灯光落在他的脸上,忽暗忽明。那两个小时,屏幕上放的什么我一个画面也没有记住,一句旁白也没有听懂,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他。我坐在阶梯教室的后排,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嗵、嗵、嗵。

那天下课,他说了下课,却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静静地坐在讲台上。有好多女孩子忍不住跑上前与他说话,他只是微笑着摇摇头。等到最后,教室里的人走光了,我还磨磨蹭蹭舍不得离开,这时,他忽然抬起头,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鼓起勇气,紧张地走上去,冲他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嗨,真巧……我们,曾见过一面,你还记得吗?”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回答:“不巧。”

我的笑容尴尬地凝固。

“不巧,”他言简意赅地说,“我为你而来。”

我愣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不,我一定是听错了。

他淡淡地笑:“简小姐,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他说,希望我能为他工作,我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只用每周去他那里,为他念一些书或者诗歌。

“我从来没有听过,还有这样的工作。”我目瞪口呆。

他没有回答我,他只是坐在轮椅上,双手交叉看着我。他有一双很漂亮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可是我注意到,他的手背上有一道疤痕,明明很狰狞,长在他的手上,竟然成了一种美。

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是我?”

他淡淡地说:“你的声音很好听,能够帮助我入睡。”

我傻傻地说:“你失眠吗?我爷爷是中医,我可以帮你问问。”

他没说话,只看着我的眼睛,我想我一定是中了蛊,竟然鬼使神差地开口,应下来:“好。”

No.2 有时我在清晨苏醒 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

司机来接我那天,伦敦还在下雪。停在路边的黑色劳斯莱斯,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雪,司机为我将车门打开,他并未坐在车中。

我有些失望,忍不住问司机:“请问,他叫什么名字?”

“少爷说你叫他欧阳景就行了,他有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车行驶在泰晤士河畔,在这座历史悠久,曾经站在世界顶点的城市,这辆车也足以引起街边路人的频频回首。

我有些不安地问:“我们要去哪里?”

“Paradise。”司机回答。

我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我打开车门,才知道司机口中的“paradise”是什么意思。

我竟然站在一座山中,一侧是悬崖,云雾缭绕,而我的面前,矗立着一座城堡。

在望见城堡的这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作真正的贵族。

欧阳景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边,他同我一样,望着远方群山,淡淡地说:“天地很大,是吗?”

我傻傻地点头。

他轻笑了一声,充满讽刺。我转过头看他,他却已经转过头,转着轮椅走了。

我第一次为他念书的时候,我同他一起坐在火炉边。

“我要为你念什么?”我不自然地转移话题,“我的英文并不是很好,请不要介意。”

“随便你,”他揉了揉眉心,“你可以在书架挑你喜欢的。”

那是个下着雪的黄昏,我挑了一本聂鲁达的诗集,随手翻开来,竟然就是我最爱的那一首《我在这里爱你》。

我紧张地将手指放在每一行诗下,试图流利地念出来:“我在这里爱你,纵使地平线徒劳地隐藏你。我在这些冰冷的事物中,仍然爱你。有时我的吻乘上沉重的航船,穿越海洋,它永不停歇……”

他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我不敢停下来,怕惊扰到他,只能不停地念下去。一直到我念完了整本书,我呆呆地看着空白的最后一页,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身后的火焰不断跳跃,突然发出“噼啪”一声。

管家悄无声息地走来,对我微微躬身:“小姐。”

“他睡着了。”我说。

“是的,”他微笑着,“辛苦您了。”

我将手中的书递给他,小心翼翼地站起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坐得双腿发麻。我拖着脚走了两步,管家微笑着说:“少爷吩咐过了,您今晚住在这里就好。”

这天夜里,我住在欧阳景的城堡里。我以为我会失眠,可实际上,我在床上躺下后很快就入睡了。只是我做了一夜的梦,一夜的噩梦。

我梦见城堡在一夜之间被熊熊大火包围,我站在外面,不停地喊欧阳景的名字。我知道他就在那里,我知道他听得到,可是我的脚像是被禁锢了,一步也挪动不了。我口干舌燥,在深夜被渴醒,赤脚踩在地毯上去找水,拉开厚重的窗帘,看到一弯清冷的月挂在蓝紫色的夜空。

第二天起来,大雪初霁,阳光普照。我换好衣服走下楼,欧阳景已经醒来,坐在长桌边吃早饭。桌子就在窗边,一转头,就可以看到山顶上的皑皑白雪。

“早上好。”我有些尴尬地同他打招呼。

欧阳景没看我,只是点了点头。有人向我递来一张卡,告诉我以后我的工资都将打在卡上。

我觉得更加尴尬了,我连忙摇手,用结结巴巴的英文同欧阳景说:“你不必给我钱,我并没有做什么。”

“我不建议你拒绝,”他淡淡地说,“或者你希望我去找到你的校长,为你支付你全部的学费?”

“你脾气真怪,”我嘀咕,“我们做朋友不行吗?”

他看了我一眼:“我没有朋友。”

我欲言又止。

No.3 我在这里爱你 而且地平线徒然的隐藏你

我同欧阳景,相处得不算糟糕。我其实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喜欢滔滔不绝地说,但是欧阳景很安静,在他面前,我不会说太多的话。但是每次等他睡着以后,我就会小声地絮絮叨叨同他说很多话。

比如我小时候的事情,我的祖国,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或者和房东闹了什么不愉快。就是因为知道他不会听到,我才能肆无忌惮地说。

渐渐地,欧阳景也会带我出城堡走走。我跟着他去过一次他的射击场,他心情不错,亲自教我射箭。

他的书房里挂着一张他少年时代在射击场的照片,他穿着宽松的黑色衣服,将弓张成圆满的弧形,他的侧脸线条柔和,眼神凛冽。

少年时代的欧阳景,比现在看起来生机勃勃太多,像是早上八九点的太阳。他现在虽然也很年轻,皮肤白皙如玉,可是整个人沉寂得如同一潭死水。

他现在很少再射箭,我问他为什么。

“对背脊压力太大。”他说。

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意识到,欧阳景并不是一个健康的人,任他如何强大,他也只能依靠轮椅行步。

我第一次射中靶心那天,欧阳景对我露出了一个赞许的笑容,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欧阳景是会笑的。

或许是在射击场消耗太大,第二天早上,我吃早饭时没有见到欧阳景。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欧阳景睡懒觉,严谨、自律,在我看来,欧阳景像是没有任何缺点。

我在花园里剪下几朵玫瑰,上面还沾着清晨的露水,我偷偷将它们放在欧阳景的床头。走出房间,我问管家:“他的腿,究竟是怎么回事?”

管家看了我一眼:“小姑娘,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我脱口而出:“他还能站起来吗?”

管家转过头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说:“这很重要吗?”

“是的,”我低声说,“对我来说,他的一切,都很重要。”

“小姑娘,”管家叹了口气,摇摇头,“所谓的真相,就是不知道的人会比较幸福。”

这时,我才确定,欧阳景的腿伤,另有隐情。

我开始试图寻找欧阳景的资料,网络上只能搜到一些他的投资新闻,他来自一个庞大而古老的家族,许多信息都是保密的。想了许久,我给Linda发了一封邮件,问她,欧阳景是一个怎样的人。

她隔了许久才回复我,只有一句话,“千万不要爱上欧阳景”。

我对着电脑屏幕苦笑,心中回答,已经晚了。

我早已爱上欧阳景,或许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他坐在宏伟辉煌的大厅中,静静地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目光比他身后华丽到奢侈的背景都要刺眼。

大概过了半年,我得到一个机会,到欧阳景的书房,帮他拿一份文件资料。

他的书桌上,有一本厚厚的黑色羊皮本,镶着金边,十分漂亮。我有些好奇,伸手打开,第一页里,夹着一张照片,被人粗暴地撕掉了一半,留下的一半上,是个女孩子。她穿着英国高中校服和英伦风的大衣,站在路灯下,对着镜头微笑。我猜测她有中国血统,只是看起来五官更加立体动人。

我用手去摸被撕出的缺口,在心中猜测,那一半上的人是谁?为什么被人撕掉?这个女孩又是谁?她的照片为什么……会在欧阳景的书桌上。

“放下。”

忽然,欧阳景出现在书房门口,冷冷地对我说。

我被他吓了一跳,照片从我手中滑落下去。我赶忙蹲下身,想要将照片捡起来,却听见他说:“停下。”

我僵硬地愣住,看到他转着轮椅慢慢移到我的面前,然后,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张照片,然后转过身,离开了书房。

从头到尾,他没有看我一眼。

我站在空旷的书房,觉得难受得无法喘过气来。

No.4 有时我的吻藉这些沉重的船只而行

那天以后,关于欧阳景,我再也没有更多的了解。

第二年,我生日的时候,欧阳景忽然想起这件事,吃晚餐的时候,他问我:“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我凝视着面前的红酒,试探地问:“真的什么都可以吗?”

欧阳景淡淡一笑,像是在哄小孩:“我所有的全部。”

“那你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我鼓足勇气,“一年前,我在你的书房里看到的那张照片,那个女孩,是谁?”

他的笑容凝固。

“二十岁,”过了几秒,他忽然轻笑,“真是太年轻了。”

我觉得他其实是在嘲笑我的幼稚,我忍不住出声反驳:“我没有。”

“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浑小子,”他半垂着头,左手轻轻搓动手中的香烟,淡淡地说,“我抽烟,飙车,和女人上床。”

我说:“现在好得到哪里去吗?”

欧阳景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他似笑非笑:“我现在只和漂亮女人上床。”

我犹豫了一下:“她也是其中之一吗?”

“不,她是一个美好的女孩。”他说。

照片中的女孩叫爱丽丝,她离世至今,已有七年。

用中国话讲,她同欧阳景是青梅竹马,两个家族门当户对,他们从小就被家族里的人订下婚约。七八年前,欧阳景还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纨绔子弟,而爱丽丝,是个被宠坏的高傲的公主。两个人明明相互喜欢,却非要故意惹对方生气,互不理睬。好像一旦承认自己动了真情就代表输掉。

在七年前的冬天,欧阳景同别的女孩约会,被爱丽丝撞个正着,她忍不住讽刺他几句,两个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欧阳景心中其实十分后悔,便打电话约爱丽丝出来,想要向爱丽丝道歉。就是在这天,他们被一直等待机会的歹徒绑架,歹徒穷凶极恶,欧阳家中明明送来了对方要求的赎金,歹徒还是不愿意放人,认定了欧阳景是一棵摇钱树。那时候欧阳景脾气很冲,做事不计后果,他和爱丽丝找到机会偷偷跑走,被歹徒抓回,作为惩罚和警告,他们当着欧阳景的面,砍下了爱丽丝的双腿。

当援救的人赶到的时候,爱丽丝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那张照片上被撕掉的人,正是欧阳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他同爱丽丝,却只有过那么一张合照。

“对不起,”我说,“很抱歉提到你的伤心事。”

“已经没有关系了,”他说,“这个世界上,每一样东西,都在提醒着我这件事。”

我问他:“你找我为你念书,就是因为我和她的声音很相似,是吗?”

欧阳景没有否认,只是看着我。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可是我还是感到难过,因为我对他动了真情。

“她以前经常这样吗?为你念诗?”

“不,”他说,“她喜欢弹钢琴,偶尔会唱歌,只有听到她的声音,我才会觉得安心。”

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能转移话题:“我给你念书吧。”

“不必了,”他说,“你想要的生日礼物,只有这个吗?”

“本来还有别的,”我惨然一笑,“已经无所谓了。”

在我生日以后,我发现我和欧阳景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或者说,他对我,比以前更加冷淡了。

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除了对他念书的时候,我在其他时间几乎无法再见到他。

我觉得很难过,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英国就业形势很糟糕,周围的留学生都开始着手办理回国的事情。也有一些中国的公司来学校招聘,我投了一些简历,但是心中还是很迷茫。

我其实想要留在英国,因为我知道,如果回国,那么我和欧阳景,就真的只是再无关系的陌生人。可是就算我留下来,又能为他做什么呢?

春节那天,正好是我要去给欧阳景念书的时间。我去中国超市买好糯米粉和豆沙馅,自己做了汤圆,借用厨房煮了一锅。

端上饭桌,欧阳景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我忐忑不安,问他:“不好吃吗?”

“吃不习惯。”他淡淡地说。

我一颗汤圆含在嘴里,吞也不是,吐也不是,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隔了一会儿,他忽然开口问我:“你想家吗?”

“想。”我低声说。

他没有再说话,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的回答。整个饭厅安静得只能听到我的勺子轻轻碰到碗沿的叮当声。我问欧阳景:“你……最近很忙吗?”

“怎么?”

“就是觉得,好像很难看到你,”我说,“我们很长时间没有一起吃饭了。”

“哦,”他言简意赅地打断我,“没有必要。”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横在心间,难受却又吐不出来。

那天傍晚,我给欧阳景念了《小王子》。

“我不喜欢这个故事。”欧阳景对我说。

“因为小王子永远也得不到他的玫瑰,是吗?”

“不,”欧阳景说,“你相信爱情吗?”

我呆呆地点头回答:“相信。”

他又露出那种嘲讽的笑容,他继续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是爱?”

什么是爱?我愣住,木讷地张开嘴,却回答不出来。

欧阳景笑了笑,没有再同我讨论这个话题。那天他似乎很疲惫,没过多久,竟然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管家怕他受凉,拿上毛毯,披在他的腿上。

“他的腿,其实并没有受伤,对吗?”我忽然开口问管家。

他有些惊讶:“小姐你为什么这样说?”

“他亲口告诉我的,他并没有提到自己的腿,所以我猜测……他其实并没有受伤。”

“是的,”管家说,“因为爱丽丝小姐失去了双腿,所以少爷,再也不愿意直立行走。”

他在用自己的方法惩罚着自己,惩罚着,这还活在人间的自己。

我转过头去,绝望地看着欧阳景。

火炉中火苗燃烧,不时地跳动,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而坐在沙发中的他已经沉沉睡去,平日冷峻的五官终于柔和下来,又长又卷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是迷了路的天使。

此时,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大概只有十米,而这十米,却如同一道天堑,我有一种预感,我这一生,都无法迈过了。

我听到火炉里传来轻微的“噼里啪啦”的声音,我知道此时窗外的伦敦正飞着鹅毛大雪,我沉默地走上前,捡起滑落在地上的毛毯,轻轻盖上他的腿。

看着他薄薄的双唇,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克制住自己想要吻他的冲动。

我只能在虚无的空气中,一遍一遍描绘他的模样。

每一次的爱不得,无非是在提醒,我有多爱他。

No.5 在这些冰冷的事物中我仍然爱你

没有想到,我才同欧阳景聊到回家的话题,一个月后,我就收到母亲生病住院的消息。我向欧阳景请假,马不停蹄地回国。

其实那个时候,母亲的手术已经结束,她害怕耽误我的学业,病情稳定下来她才告诉了我这件事。我没有什么可以为父母做的,只能每天潜心钻研厨艺,想着法子做菜讨他们欢心。

一周以后,我刷新邮箱,竟然收到一家奢侈品公司在中国分部的面试通知,后来经几轮筛选以后,对方给我发来offer。

我跟父母商量,他们回答说:“你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了。”

我喜欢的事情是什么?我只想要陪在欧阳景的身边。

我心中犹豫,鼓起勇气给欧阳景打了一个电话,却被他直接挂掉。

这一个多月,我竟然不习惯中国的气候,得了一场重感冒。咳嗽了很长时间,原本对我而言这不过是一场小病,可是我的声音却因此受损,变得有些沙哑。

我并不觉得这有太大的问题,在回伦敦的航班上,我还在想,欧阳景总不能因为这个,就把我开除。

我在第二天去见欧阳景,他面色苍白,我问他:“你最近没有睡好吗?”

他没有回答我,反而蹙眉:“你的声音怎么了?”

“被你听出来了。”我吐吐舌头,犹豫着,把自己收到工作录用通知的事情告诉他,我期待地问他,“你说,我应该去吗?”

“随便你。”他一针见血地说,“我建议你回去,因为你继续待在英国,也没有办法找到工作。”

他的语气冷冰冰,好似只是一个无关的路人。我在心底自嘲地想,我还能期待欧阳景说什么?难道他还会挽留我?

那天,我才拿起书,给欧阳景念了一句话,他就打断了我。

“你走吧。”他说。

“什么?”我举着书,愣住。

有人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个厚厚的信封。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你的声音,我不喜欢。”他淡淡地说。

我怔怔地看着他。

我一直都知道,我同欧阳景,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和他竟然连好好说再见的情谊也没有,他只是站在云端,俯身冷冷地看我。

我付出了我全部的感情,于他而言,只是一个饭后笑谈。

我颤抖着问:“只是因为这样?”

“我雇佣你,只是因为你的声音和她相似,”他毫不留情地说,“你的声线发生改变,于我而言,这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我惨然一笑:“是的,你同我说过的,要保护好自己的嗓子,不要让它受损,不要让你失望。”

“可是你还是让我失望了。”

我用牙齿死死咬住嘴唇。

“请便。”

说完,他转过身,离开了大厅。

在欧阳景对我下逐客令的第十四天,我实在忍不住,给管家打电话,请求见他一面。

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病,发烧38.5℃,我将自己的病情如实告诉管家,希望能借此打动他。

实际上,我卑鄙的手段确实奏效,管家派司机接我上山,但是对我千叮万嘱:“这不是少爷的意思,所以究竟能不能见到他,我也不能向你保证。”

我在门外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收到欧阳景的答复,连我自己都感觉绝望,他的回答却是,既然来了,就留下一起进餐。

我在长桌前坐下来,在橘色的灯光下,他的脸越发显得白,我曾经开玩笑,说他是一只住在古堡的吸血鬼。

“谢谢你肯见我。”我说。

他有些不悦地蹙眉:“我这里不是医院。”

“英国的药物对我来说药效太弱,”我说,“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要回国了。”

欧阳景并没有露出太惊讶的表情,对我来说天大的事,也像同他没有关系。

“遇见你的这三年,快乐是真的,痛苦也是真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再过得那样孤单了。你可以试着站起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你可以重新开始。”

他挑挑眉:“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小姑娘同我说教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笑,然后看着杯中的红酒,一字一顿地说:“If I should see you,after long year.How should I greet,with tears, with silence.(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我将以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他冷淡地说:“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这就是我深爱的人,因为太爱,所以连恨,我都舍不得。

在我离开伦敦前,我录了一盘磁带。录音机开始转动,我轻声清了清嗓子,我说:“你在听吗?”

“我知道,你其实已经不愿意再听到我的声音了,可是,”我努力扯出一个笑容,“就当作是告别吧。”

我随手将诗集翻开,竟然又是那首《我在这里爱你》,这就像是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笑话。

“……我的生命日渐疲惫,它向往无矢之舟。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开始向我歌唱……”

念到最后,我泣不成声,我捂住脸,诗集从我的怀中滑落到地上。

录音机发出嘈杂的“吱吱”声,我伸出手,按下了暂停键。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寂静无声,我的手还搭在录音机上,我用中文,对着一室飞舞的尘埃,哽咽地说:“我爱你,欧阳景。”

最初和最终的这一首诗。

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

我在这里爱你,欧阳景。

再见。

No.6 我爱我所没有的 你如此的遥远

回到中国以后,我开始过着和大部分人无异的生活,上班回家,两点一线。过了两年,父母开始着急,想方设法安排我相亲,可是见过了欧阳景,在我看来,别的男生实在是太差劲。试着相处过,每一次都无疾而终。

我开始渐渐习惯单身的日子,有一次,母亲忍不住问我:“你在英国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我麻木地回答,“我爱上了一个人,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爱我。”

又过了几年,有天下雨,我在路边捡到一只躲在垃圾桶旁被淋得浑身湿透的牧羊犬。鬼使神差地,我走上前为它撑伞,站在雨中同它一起等待它的主人。等了许久,便利店的老板才无可奈何地告诉我,这只狗已经被人遗弃许久。

我收留了它,给它取名叫Lucky,因为欧阳景曾经不无嘲讽地说过,英国人的狗,不是叫Lucky就是Happy。有了Lucky之后,我的日子变得轻松许多,每次想起欧阳景的时候,我就带着Lucky去散步。我们在滨江大道走了一遍又一遍,假装是在泰晤士河畔。

离开英国的第十年,Lucky也离我而去。我捡到它时它已经有两三岁,它活到这个年纪,在我怀中自然而然地死去,我也没有别的遗憾了。

送走Lucky那天,我一个人在窗台边坐了许久,就在那一天,我忽然下定决心,要再见上欧阳景一面。

年轻的时候,我总是很纠结,我纠结欧阳景的过去,我纠结他不爱我,我纠结自己同他之间悬殊的地位,可是过了十年,我忽然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我只是想见他一面,将十年前未能传递的心情告诉他,我才能支撑着过下一个十年。

我凭着十年前的记忆,去到英国,来迎接我的已经不是原来那名管家,新的管家年轻得不像话。

他毕恭毕敬地问我:“小姐,请问您找谁?”

我轻声说:“欧阳景。”

他愣住,抬起头看我。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颤抖着问:“他怎么了?”

“没事,先生身体很好,”他神色复杂地看着我,“只是……终于等到了您,请您稍等。”

等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当年的那位管家。他穿戴得一丝不苟,身材相貌竟同十年前并无多大变化。

他一瞬间热泪盈眶,他说:“小姐,少爷、少爷他,一直在等您。”

我淡淡地笑:“他等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我。”

“那一年,您回到中国,他在伦敦遭到竞争对手的报复,左肩中弹。”

我猛然抬起头,不敢相信地问:“他受了枪伤?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身体一直算不上好,若非抢救及时,恐怕连再见您一面都不能实现。他躺在医院的时候,收到下面的人寄来的您的照片,您和家人在一起逛街,混在人群里,再普通不过,无忧无虑,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在那个时候,少爷告诉我,想要让你走。”

“小姐,请您原谅他,少爷十几岁的时候,发生的那件事对他影响太大。人人都羡慕少爷,生来就被命运眷顾,可是对少爷来说,最大的心愿,恐怕只是抛弃这个家族,像普通人一样,简简单单地活着。可是他不能,所以他希望,至少小姐您可以。”

我怔怔地说:“您说的,都是真的吗?”

“为什么您就不能明白呢,”老管家重重叹了一口气,“除了您,他再也没为谁站起来过。”

他身陷地狱深渊,他不愿拉我入这魔障。

他自以为是地认为,他唯一能为我做的事,就是放手让我走。

我站在铁门之前,伸手去触碰,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可是又猛然收回了手。

这紧闭的大门后,是英国残存不多的私人城堡,坐落在山顶,孤立于世,与之为伴的,只有天地间的日出和日落。

这里,住着我深爱的人。

可是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我已然不是当初那个懵懂无畏,独自去往异国求学的女孩了。

有时候,相见不如怀念。

而在这个时候,我听到脚步声,下一秒,大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来。他穿着竖领的格子大衣,脖子上系的,竟然是十年前我为他织的那条黑色围巾,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站立着。

管家说,我离开以后,欧阳景开始试着站立。他肌肉萎缩得厉害,最初的时候,每天要花上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锻炼和康复,大概用了四个月到半年的时间,他才恢复,同正常人无异。

而此时,欧阳景的手从门锁上放下来,他蹙着眉头看着我。

我捂住嘴巴,忍不住想要尖叫。

我想我现在的模样一定丑死了,我风尘仆仆,连夜奔波,甚至忘了补一补口红。

我浑身颤抖,我多么害怕,我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已经不能认出我是谁。

他静静地看着我,一动也不动地看着我,过了好久,才终于开口,问:“你怎么来了?”

时隔十年,我终于再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我热泪滚滚,几乎无法站立。

“因为我爱你,”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我以我的生命,爱着你。”

身后,伦敦漫天雪花。

岁月迢迢,宁静致远。

岁月手札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在一家著名的游戏公司实习,非常忙,每天几乎没有睡觉时间。

那时候《岁月忽已暮》即将上市,我因为求学和工作,很长时间没有写过文。于是只好利用中午大家吃饭的时间,饿着肚子拿出笔记本偷偷写小说,用了三个中午,写完这篇《伦敦旧梦》,遗憾的是没有瘦下半斤。

一个非常言情的故事,里面写满了我对英国的憧憬,旧城堡、鹅毛大雪,以及有过去和回忆的英俊男人。

另外,我最喜欢的英国作家是简·奥斯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