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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是,”郑一的声音沙哑,“如果我已经采了呢?”

长老眯起眼,看了看郑一的眼睛,彷佛要看到深处般仔细。

最后,长老说:“去把花丢了,在最后来临以前。”

郑一离开村落,他依旧牵着孩子的手。

孩子很安静,他不吵不闹,白天乖巧的跟着郑一赶路,晚上他会诱惑郑一,让郑一把阴茎插到孩子的肛穴内,把精液射在孩子的肛穴内。

到了城镇,郑一找了有力人士帮忙,把自己和孩子都送回国去。

到了郑一的国家,孩子依然黏着郑一不放,真的是『黏』着不放。

他无时无刻一定有一部份跟郑一接触着,若不是要郑一抱在怀里,就是牵着手,如果郑一两手在忙,他便会自己在一旁贴着郑一的身体一部份,彷佛非得如此才行。

就像是,树木与藤蔓间的关系。

一日接着一日,郑一知道,有些事情正在发生中,而且一定会发生。

他发现自己很容易喘气,走路不再像以前健步如飞,有时工作一阵子便会头昏眼花。

『去把花丢了,在最后来临以前。』长老的声音在耳边回响。

可是,就像是被大麻给麻醉了神经,郑一心想,算了。

算了,算了,这一切都是命,在他抱起孩子的那一刻就注定了。

郑一把孩子留在身边,静静等待命运的安排。

然后,有一天,时间到了。

心脏突然像是撕破开来般的剧痛,郑一趴在桌上,因痛苦而挥舞的双手把满桌的底片给推开散了满地。

“啊啊啊啊!!”郑一嘶喊,他不断吸气,但氧气彷佛到不了肺部一样不起作用。

孩子一样在他身边,琥珀色的眼睛看着他,深深的黄色从中心扩散开来的漂亮眼珠看着他。

郑一又想起奶奶家的猫。

那只猫,后来怎么了呢?

后来,独居的奶奶突然脑溢血,救护车带走奶奶后,没人想起里头还有一只猫。

猫被关在门窗紧闭的屋内,没有食物,没有水。

半年后,他和父亲为了处理事情到了奶奶家时,看到一个干扁的尸体。

小小的猫尸贴在门口,门上都是抓痕,是饿死在里面的。

郑一突然又觉得身体有了一股力量,他不知道这力量是哪里来的,可是有点像是他追求了一辈子的生命力。

他握着孩子的手,一步,接着一步,走到玄关。

打开门,像是摔落般滚下门口四阶的阶梯。

“去…去吧……”干燥的喉咙发出沙哑的声音,“活、活下去……”

就算你是靠着另一个人的生命活下去也好,生存的法则就是这样,不是吃人就是被吃,不管你吃人的方法会不会见血。

孩子眨眨眼,又眨眨眼。

那是很可爱的表情,郑一想,他第一次觉得这个孩子如此可爱。

可惜的是,郑一很快的看不见了,他的眼前开始转暗,发黑。

所以他没有看见,孩子露出来的表情。

也没有看见,孩子第一次,主动松开手,离开郑一。

孩子迈开脚步跑着,直到在街口见到人,硬是拉住人,不断指着巷内。

搞不清楚状况的路人走进巷内,看见倒在地上的郑一,这才惊讶的冲了过去,一边扶起郑一,一边拿起手机叫救护车。

当然了,郑一也没有看见。

在孩子转过去的那个角落,到最后,地上留着一朵,枯干的小白花。

花蕊,是淡淡的琥珀色。

当地人都知道,那是不能靠近的一块地方。就连附近的猛虎野兽也会主动保持距离,们的本能嗅得出来,里头有一种生物,比们更危险也更强大。

那里其实和其它地方的雨林没什么不同,一样是大树、藤蔓、蕨类所构成的密林,往下看是青苔与湿土,往上看是覆盖住天空的绿荫。

唯一的不同点是,那里长着一种不知名的花。

白色的,花。

身为植物研究者的刘重志第一次看到这异象时,全身兴奋到颤抖了起来。

在热带雨林中随处可见的密林中,他见着了第一次看到的花朵。

一朵朵小小的白花,布满在树林间。

这是新发现的花种吗!?刘重志怀疑自己作了梦,用手背揉了揉眼睛……这一揉,眼前的花朵竟然全都消失了!

怎么回事!?刚才的小白花不见了,相对的地上树上躺了一个又一个的孩子。

真的是孩子,全身赤裸,一个个从三到十二岁左右的男孩子或躺或卧,或倚或坐,不知是死了还是睡着,动也不动的在地上或树干上。

“这是怎么回事!?花呢??”植物痴的刘重志慌了,顺手推了推一个最靠近他,上半身倚靠在树干边坐着的男孩子。

就在他触碰到男孩肩膀的那瞬间,孩子睁开了眼。

缓慢的,就像花开一般,露出一对紫色的、魔性的眼瞳。

但刘重志根本没注意这些,他只顾着问那孩子说:“这附近不是有白色的、小小的花吗?我刚刚才看到的,你知不知道?”

孩子随着刘重志挥舞的手指瞧四处望了望,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是到最后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你是……哑巴吗?”刘重志这才发现到,自己好像做了件很失礼的事。

孩子点点头,望着刘重志的眼瞳内隐藏着一抹期待。

“这样啊……那我自己再去找找好了。”说完,刘重志竟是就要这么离去的模样,孩子一惊急忙握住他的衣摆。

“怎么?你要跟我走?”也许是研究家的神经体系跟常人不同,到现在为止刘重志都不觉得这景象有多奇怪。他在雨林中,同时四处躺着一群赤裸着白皙身体的孩子。也许对象只要不是花,对他来说都只是一种背景色吧。

于是,刘重志只是握着孩子的手,让他站起来,然后拉着他离开。

因为他的目光一直直视着前方,所以,他没有注意到在身后,孩子随着他迈出第一步时,有一条肉眼看不到的细线从土里被拉了出来,然后,快速的往前一伸,贴在刘重志的脚踝上就消失不见了。

辛苦了一整天,刘重志还是没能找到那群居的小白花。很是失望的他只好牵着孩子的手,回到他盖在雨林里的帐篷。

进了帐篷点了油灯,他这才注意到孩子似的问:“你跟我了一天也累了吧,要不要吃点什么?”

可是孩子看到他拿出来的干粮后只是摇摇头,刘重志也不觉得奇怪,这种干粮连他自己都觉得难吃,小孩子怎么会喜欢。于是他也不在意,自己一口接着一口啃掉一包随身干粮后,喝几口水便从一旁的行李袋中拿出笔记计算机,开始记录起今天的成果。

在一旁被忽视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