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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谈起了些自己,但没有说他在刚不久前被人甩了。

现在周恒清想来他当初就根本不应该搭腔,回答完后就应该转身回屋,或者就不该回答。他觉得一切的事端都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之后他再去所作的完全是抽刀断水。

因为那个人就是宋煜城。

那天灯光不足,他也不好意思老盯着对方看,隔着堵墙也不方便,聊到最后也对对方的长相记得不是很清楚。但事后也没专门跑到隔壁宿舍去看人家长相,毕竟不是很熟。接下来几天也没有再大晚上的跑到阳台去吹风赏夜景。

第二章友

不过很快周恒清又再次大晚上跑到阳台了,不是为了打电话,不是为了吹风,也不是为了赏夜景,而是找宋煜城。

因为就在他上完晚自习和舍友回宿舍的时候撞见了宋煜城和他的前女友在一起。

他当时只认出了他的前女友,而宋煜城是舍友认出来的。

当时两个人站在柔和的白色的路灯底下说话,女生比之前第一次见他时的表情还要娇羞。站在女生对面的男生高个子,体型匀称,清爽利索的短发,面带微笑。

周恒清当时还觉得这个男生有点眼熟,却不清楚对方是谁。但不管之前再怎么没感觉,这种状况碰上前女友是相当尴尬的事情,他便装作没有看见,目不斜视的直直的走了过去。

室友们当然认识周恒清的前女友。几个人走远后才缓缓低声说:“刚才那不是宋煜城吗?”

周恒清当时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宋煜城就是隔壁那个没事爱站在阳台吹风的家伙。

接着他才把他记忆里的宋煜城和刚才的宋煜城联系起来。

他站在阳台隔开305和306的那个墙边,趴在栏杆上,看着远处金灿灿的夜景。。

“我刚看见你了。”

那边传来带着宋煜城的声音。

周恒清听宋煜城这么说有些诧异。他和宋煜城就见过一次面,而且是在这么黑漆漆的环境下。宋煜城刚才怎么就把他认出来了。

但他没问,只是说:“嗯,我也见你了,和我前女友。”

周恒清想知道宋煜城是不是就是自己的前女友踹掉自己的原因。实际上不论对方是不是原因都是他在抽自己脸,他觉得自己有病,但他就是想知道。

宋煜城那边明显停了下,接着坚定的说:“我没挖墙脚。”

“我知道,我就是想知道她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我拒绝了。”

行,这就明白了。

周恒清心中说着。

他就是想输也输个清楚明白,就外貌上来说宋煜城的确赢了。

看来不止男人喜欢看外貌,女人也是。果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想到那个女生被拒绝,周恒清就觉得平衡很多。

接着他对宋煜城说:“没事,我就问一下。我对她没意思,谈了就七天,人都没熟。”

“我对她也没兴趣。”宋煜城明确表态。

“我也是。”周恒清说道。

两个人突然就都笑了。

周恒清没有把那天晚上他和宋煜城说话内容告诉别人,他觉得这又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而宋煜城也没有和其他男生一样将有人追的这件事在宿舍里大肆炫耀,因为这年头基本上一宿舍知道了这个宿舍的隔壁都会知道,但周恒清却没听到任何消息,就觉得这个人低调沉稳,性格倒也不错。

周恒清晚上从来不失眠,躺着一会就睡着。不过那天后他心情不怎么好的时候会大晚上会去阳台上吹风,和宋煜城聊上几句,不聊天的时候就静静的望着远方。

关上门,那个狭小的阳台形成了另外一个空间。吵闹嘈杂的声音依然存在于或近或远的地方,但和他不属于同一个世界,他所处的那几平米地方时安静的。静到他觉得自己溶于这个空间,而那些浮躁的东西缓缓沉淀了下去。

最后“走了,睡啊”类似的话打破这个空间,可能是他,可能是宋煜城,然后以另一方的“哦,我也去睡了”结束。

两人平时也没什么交集,关系真正熟络起来是在不久后的周末,周恒清和宿舍的一起去踢球,结果在足球场上撞见了宋煜城。

那只是一帮男生们没事干约好了在一起玩罢了,也不是什么正式的比赛。周恒清当时穿的运动装站在场地,宋煜城看见他,有些诧异:“你也踢球?”

“难道我像来打太极的?”

周恒清瞥了宋煜城一眼,扯着嘴角笑了下。

他遇这种状况不是一次了,每个知道他还踢足球的人都是一副见文弱书生上战场一样的表情,不过他习惯了。

那天其实有点冷,但散场的时候每个人都热的只穿了一件,卷起了袖子。周恒清也差不多,满身汗津津,头发好像都是潮的。他站在那仰着头喝水,然后发现宋煜城站在他旁边。

他以为宋煜城要说什么,便放下瓶子,用手背蹭了下嘴边的水,看着宋煜城。

对方的短发被汗粘的有些乱,额头和鬓角的碎发因为汗贴在皮肤上。宋煜城笑着拍了拍他肩膀,夸了他两句后说:“走,吃饭。”

之后没几天宋煜城就跑到他宿舍找他。不过当时他不在,是室友告诉他的。

那天晚上他站在阳台的墙角,趴在栏杆上,他不用看隔壁都知道宋煜城在。

“你今天找我了?”周恒清问,“什么事?”

“踢球,不过你不在。”

“我平时不太在宿舍。”

“你电话多少?”

自从交换了电话以后两人逐渐熟络起来。周恒清其实比较喜欢一个人呆着,不太习惯没事就找个人搭伴,因为他觉得清静些。尽管宋煜城并不是喋喋不休的人,周恒清也因为习惯而不太去找对方,连夜里去阳台的次数和之前一样不减不增,所以大多数是宋煜城主动找他。可能是首映效应,他对宋煜城的印象一直不错,所以宋煜城找他他也不拒绝。次数多了,他偶尔觉得其实旁边有个人陪着也挺不错。

之后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和宋煜城的关系越来越好,甚至和宿舍里关系最好的舍友关系还好,无话不谈,吃饭、自习也常在一起。

有时会让对方带个饭,不爽的说几句后不情愿的问:“吃什么?”,几次下来两人就把彼此在吃方面的偏好喜恶知道了差不多,周恒清就知道了宋煜城是绝对的肉食动物,不喜欢吃香菇,每次吃饭会把葱姜蒜挑出去,极不喜欢香椿……而宋煜城也差不多:盒饭从不打他不喜欢吃的胡萝卜,但他喜欢的鱼香茄子会比较多;面食类不会有蒜,但会放醋;面包会买小超市里一块钱的红豆面包;点心会买一餐二楼商店的蝴蝶酥……

宋煜城晚上常跑步,还常常还会周恒清去跑,不管周恒清是在宿舍还是刚在图书馆。其实周恒清除了踢球外对体育活动没什么兴趣,所以宋煜城每次叫他,十次有三次去都不错了,而这三次里也只有一次是在跑步,剩下两次他是在散步,让宋煜城一人去跑,跑完再一起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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