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哈丽特·史密斯很快就跟哈特菲尔德建立了密切的关系。爱玛办事利索果断,当即邀请她,鼓励她,要她常来玩。两人渐渐熟识起来,彼此也就感到越发满意。爱玛早就预见到,哈丽特作为散步的伙伴,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韦斯顿太太走后,她在这方面蒙受了很大的损失。父亲散步顶多走到灌木丛,随着季节的变更,不管距离长短,那里有两块空地,足够他散步的了。所以,自韦斯顿太太结婚以后,爱玛的活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一次,她一个人愣闯到了兰多尔斯,可滋味并不好受。因此,如今有了个哈丽特·史密斯,想散步了可以随时喊上她,倒给她又增添了一个宝贵的有利条件。不过,随着接触的增多,她发现哈丽特各方面都好,也就越发坚信她的全盘计划。

哈丽特还真不算聪明,不过她性情温柔和顺,知道感恩,没有一丁点傲气,正希望有个她敬仰的人给以指点。她从小就知道自尊自重,这是很可贵的。她喜欢结交正经朋友,知道什么叫文雅,什么叫聪明,表明她有鉴赏力,但不能指望她有多强的洞察力。总的说来,爱玛相信哈丽特·史密斯正是她所需要的年轻朋友——她家里正需要她这么个人。像韦斯顿太太这样的朋友不会再有了,绝不会有两个这样的人。她也不需要两个这样的人。这完全是另外一码事——显然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独立自主的感觉。韦斯顿太太是个值得器重的人,她感激她,尊重她。而她喜爱哈丽特,则因为她可以向她施展自己的本领。她对韦斯顿太太一无所能,而对哈丽特却无所不能。

她施展本领的第一个尝试,是查询谁是哈丽特的父母亲,可惜哈丽特闹不清楚。她知道的事情总是愿意爽然相告,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你再问也是白搭。爱玛不得不尽情地发挥想象——可她说什么也不肯相信,要是处在同样的情况下,她居然会搞不出个水落石出。哈丽特缺乏洞察力,戈达德太太跟她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信什么,从不追根究底。

哈丽特的谈话内容,自然主要是戈达德太太、老师和同学,以及学校的各种事情——若不是幸亏她认识阿比—米尔农庄的马丁一家,那她也只能谈谈学校的事了。不过,她心里经常想着马丁一家人。她曾在他们家度过了十分愉快的两个月,如今就喜欢谈论做客时的种种乐趣,描绘他们家有多么舒适,多么好玩。爱玛鼓励她滔滔不绝地讲下去——听她绘声绘色地讲起另一阶层的人,觉得倒蛮有意思,见她兴高采烈地讲起马丁太太家,那个天真活泼的样子,也很讨人喜欢。哈丽特说:“马丁太太家有两间客厅,真是两个好棒的客厅。有一间跟戈达德太太家的一样大。她有一个上等女仆,在她家住了二十五年。她家有八头奶牛,两头是奥尔德尼种,一头韦尔奇小奶牛,真是一头好漂亮的韦尔奇小奶牛。马丁太太好喜欢它,说是应该称它为‘她的’奶牛。她家的花园里造了一座好漂亮的凉亭,明年哪一天,他们全家人要去那里喝茶。一座好漂亮的凉亭,坐得下十二个人。”

爱玛一时只顾得高兴,除了听她讲以外,没往深里去考虑。不过,等她深入了解了这家人之后,她心里犯起嘀咕来。她起先转错了念头,以为这家人是母女俩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后来才发现,哈丽特一再提到并且总是赞扬性情温和、乐于助人的马丁先生,竟然是个单身汉;因为没有个少夫人,马丁也就没成亲。爱玛于是起了疑心,这家人如此热情好客,她这位可怜的小朋友可就危险了——如果没人关照她,她可要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心里这么一警觉,她的问题增多了,意味也增强了。她特意诱导哈丽特再谈谈马丁先生,哈丽特显然也很乐意谈。她欣然说起了他跟她们一起在月下散过步,玩过一些快活的游戏,大讲特讲他脾气如何好,多会体贴人。“有一天,就因为我说了声爱吃核桃,他便跑了三英里,给我弄了一些来——不管什么事,他都这么热心!有天晚上,他把他家牧羊人的儿子叫到客厅,唱歌给我听。我非常喜欢唱歌。他自己也会唱一点。我觉得他很聪明,什么都懂。他养了一群好棒的羊。我在他家时,他的羊毛卖出的价钱,比当地哪个人的都高。我想大家都说他好。他母亲和两个妹妹都很喜欢他。有一天,马丁太太对我说——她说着脸就红了——天底下没有比他更强的儿子了,因此她敢说,他要是结了婚,一定会是个好丈夫。倒不是做母亲的想要他结婚,她可一点也不着急。”

“好啊,马丁太太!”爱玛心想,“你知道你在搞什么名堂。”

“我走的时候,马丁太太真好,送给戈达德太太一只好棒的鹅,戈达德太太从没见过这么棒的鹅。有个星期天,戈达德太太把鹅杀了收拾好,请学校的三位老师纳什小姐、普林斯小姐和理查森小姐来家吃饭。”

“我想马丁先生只会干本行,不会有多少知识。他不读书吧?”

“哦,是呀!我是说不——我不知道——不过我想他看了很多书——不过不是你看重的书。他看《农业报告》和一些别的书,都放在一个窗座(窗座:指室内凸窗处的座位。)上——可是那些书他全都是一个人闷头看。不过,有天晚上,趁我们还没开始打牌,他拿着《美文集》(《美文集》:1789年出版的一个流行文集,为V.诺克斯(1752—1821)编纂。)大声念了起来——让人觉得非常有趣。我知道他看过《威克菲尔德的牧师》(《威克菲尔德的牧师》: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1730—1774)所写的小说,于1766年初次出版。),却从未看过《森林奇遇》(《森林奇遇》:英国作家拉德克利夫夫人(1764—1823)所写的小说,于1791年出版。)和《修道院的孩子》(《修道院的孩子》:英国作家罗奇(约1764—1845)所写的小说,于1798年出版。)。我没向他介绍之前,他从未听说过这些书,不过他现在一定要尽快找来看看。”

接下来的问题是:

“马丁先生长得怎么样?”

“哦!不漂亮——一点也不漂亮。我起先觉得他很不好看,不过现在就不觉得那么难看了。你知道,时间一久,都会看顺眼的。不过,难道你从未见过他?他时常来海伯里,每个星期骑马去金斯顿都要路过这里。他经常遇见你。”

“这倒可能——我也许见过他五十回了,可就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一个年轻的农夫,不管是骑马还是走路,怎么也激不起我的好奇心。我觉得,正是自耕农这个阶层的人,我绝不会跟他们发生关系。比他们低一两档的、样子比较体面的人,或许会激起我的兴趣;我也许想要从某些方面帮帮这些人家的忙。可是,自耕农用不着我帮忙。因此,他们一方面不需要我帮忙,另一方面又不值得我帮忙。”

“那当然。哦!是呀,你不大可能注意他,可他的确很熟悉你——我是指面熟。”

“我不怀疑他是个非常体面的年轻人。我的确觉得他很体面,因此祝他走运。你看他有多大了?”

“六月八日刚满二十四岁,我的生日是六月二十三日——只差十五天哪!真是怪啊!”

“才二十四岁。要成家还太早了些。他母亲完全用不着着急。他们的日子似乎过得挺舒服,她要是急着给儿子娶媳妇,以后说不定要后悔的。六年以后,他要是能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好姑娘,多少有点钱,那可就称心如意了。”

“六年以后!亲爱的伍德豪斯小姐,那他就三十岁啦!”

“是呀,凡是生来经济不宽裕的人,大多数都要到这个年纪才能结婚。依我看,马丁先生完全要靠自己操置家业——眼前手头根本不可能有钱。不管他父亲去世时能给他留下多少钱,也不管他能继承多少家产,我敢说,全都要派用场的,全都用来买了牲口什么的。他要是勤奋一些,运气好一点,将来也可能发财,可眼下还不可能有多少积攒。”

“一点不错,是这样。不过,他们的日子过得挺舒服的。他们缺一个在屋里做事的男仆——此外什么也不缺。马丁太太说明年要雇一名男仆。”

“哈丽特,不管他什么时候结婚,但愿你不要跟着陷进去,我是指不要跟他太太来往。虽说他妹妹受过良好的教育,用不着多去顾虑,但他不见得就会娶一个值得你结识的太太。你出身不幸,跟人结交要特别小心。毫无疑问,你是个体面人家的女儿,你得尽一切努力,表明你当得起这个身份,不然,好多人都会存心贬低你。”

“是呀,一点不错——我看是有这样的人。不过,伍德豪斯小姐,我常到哈特菲尔德来,你对我这么好,我不怕别人拿我怎么样。”

“哈丽特,你很清楚环境对人有多大的影响,不过我要帮你在上流社会里立稳脚跟,甚至也不依靠哈特菲尔德和伍德豪斯小姐。我要看着你始终跟上流人结交——为此,你要尽量少结交不三不四的朋友。所以我说,如果马丁先生结婚时你还在这一带,我希望你不要因为跟他妹妹关系密切,而给牵扯进去,去搭理他太太,他太太很可能是个十足的农夫的女儿,没受过什么教育。”

“那当然。是呀。我倒并不觉得他一定娶不到一个受过教育的女人——一个很有教养的女人。不过,我不想违背你的意见——我一定不会去结交他太太。我会永远很敬重两位马丁小姐,特别是伊丽莎白,真不舍得跟她们断绝来往,因为她们跟我一样受过良好的教育。不过,要是他娶了个愚昧庸俗的女人,我只要做得到,就肯定不会去看她。”

哈丽特讲这番话时,爱玛一直在观察她的情绪波动,并未发现令人惊骇的恋爱征兆。马丁是第一个对哈丽特产生爱慕之心的年轻人,不过她断定还没达到坠入情网的地步,她若是作出好心的安排,哈丽特不会有多大的难处,非要加以违抗。

就在第二天,两人走在当维尔街头,遇见了马丁先生。他没有骑马,先是恭恭敬敬地瞧了瞧爱玛,然后带着真挚的喜悦之情,望着她的伙伴。爱玛没有错过这个观察的良机。就在那两人一起说话的当儿,她刚往前走了几码远,便用那双敏锐的眼睛把罗伯特·马丁先生看了个分明。他外表十分整洁,看样子像个很有头脑的年轻人,不过,除此之外,他身上也没有别的优点了。只要拿他跟有教养的人一比较,就觉得他在哈丽特心里赢得的美好印象定会丧失殆尽。哈丽特并非不注意风度,她曾有意识地观察过她父亲的优雅举止,感到既惊讶又倾慕。马丁先生看样子就不知道什么叫风度。九九藏书

那两人可不能让爱玛久等,只在一起待了几分钟。这时哈丽特笑吟吟地朝她跑来,心情有些激动,伍德豪斯小姐希望,她能尽快平静下来。

“真想不到,居然会碰上他!好奇怪呀!他说真是巧,他没打兰多尔斯那儿走。他没想到我们会走这条路。他以为我们大多是朝兰多尔斯的方向散步。他没能买到《森林奇遇》。上次去金斯顿事情太多,他把这事给忘了,不过他明天还要去。真奇怪,我们居然碰巧遇上了!对啦,伍德豪斯小姐,他是你想象中的模样吗?你看他怎么样?你觉得他长得很一般吗?”

“他当然长得很一般——非常一般。不过,这还算不了什么,更糟的是,他没有一点风度。我不该有很高的期望,也没有抱很高的期望,可我万万没有料到,他居然会这么土里土气,连一点风度也没有。说实话,我原以为他多少会文雅一点。”

“当然,”哈丽特以羞愧的口气说道,“他不像真正有教养的人来得那么文雅。”

“哈丽特,你认识我们以后,经常见到一些真正有教养的人,你自己应该察觉到马丁先生的差距。哈特菲尔德就有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堪称教养有素的典范。你见到这些人以后,再跟马丁先生凑到一起,居然意识不到他是个十分低下的人——而且也不奇怪自己以前为什么还觉得他挺可爱,真让我感到吃惊。难道你现在还没有这个感受吗?你没有感受到吗?我想你一定注意到了他那笨拙的样子,唐突的举止——还有那难听的声音,我站在这里都觉得刺耳。”

“他当然比不上奈特利先生。他没有奈特利先生的优雅神态,也没有他那么优雅的走路姿态。两人的差别我看得很清楚。不过,奈特利先生可是个多么高雅的人哪!”

“奈特利先生是个风度极其优雅的人,拿马丁先生跟他相比是不公平的。像奈特利先生这么教养有素的人,你在一百个人里也找不到一个。不过,你最近见到的有教养的人可不止他一个。你觉得韦斯顿先生和埃尔顿先生怎么样?拿马丁先生跟他们俩比一比。比一比他们身体的姿态、走路的姿态、说话的神态、沉默的神态。你一定能看出差别来。”

“哦,是呀!是有很大差别。不过,韦斯顿先生都快成了老头子了。他肯定有四五十岁了。”

“正因为这样,他的优雅风度就显得更为可贵。哈丽特,人年纪越大,就越需要注意举止不要失体——说话声音稍大一些,举止稍微粗鲁一些、笨拙一些,就会更加惹眼,更加讨人嫌。有些缺陷,在年轻人身上还说得过去,到了上年纪人的身上,可就令人厌恶了。马丁先生现在就又笨拙又粗鲁,他到了韦斯顿先生的年纪会成什么样子呀?”

“那还真没法说呢!”哈丽特一本正经地答道。

“不过还是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的。他会变成一个粗俗不堪的农夫——整天不修边幅,光会算计盈亏。”

“他要真是这样,那就太糟糕了。”

“你推荐给他的书他都忘了去买,从这件事上看得很清楚,他光顾得做生意了。他满脑袋除了行情,别的什么也顾不上——不过,要发财的人都是这样。他要书做什么?我不怀疑,他将来一定会发财,成为一个富翁——他没有文化,举止粗俗,用不着我们去操心。”

“我也奇怪他怎么把书忘了,”哈丽特只回答了这么一句,听语气还真有几分不高兴了,爱玛觉得最好不要再火上浇油了。因此,她好久没再作声,后来才接着说道:

“就某一方面而言,埃尔顿先生的风度也许胜过了奈特利先生和韦斯顿先生。他更加文雅,以他为榜样更为妥当。韦斯顿先生坦率,性子急,几乎有些藏不住话,大家都喜欢他这一点,因为他脾气还特别好——不过,要学他可办不到。奈特利先生直率、果决,带有几分威严——虽然与他很相称,别人也不能学。他的形体容貌,以及他的身份,似乎容许他有这样的风度。但是,假如哪个年轻人想要学他,那可就让人不堪忍受了。相比之下,我看最好还是建议年轻人以埃尔顿先生为榜样。埃尔顿先生脾气好,性情开朗,乐于助人,斯斯文文。我觉得他最近变得特别温存。哈丽特,他如此格外温存,我不知道是否在有意讨好我们俩,不过,我总觉得他现在比以前来得更温和。他要真是有心,那一定是想讨好你。几天前我不是把他说你的话讲给你听了吗?”

接着,她把她从埃尔顿先生嘴里套出来的赞美哈丽特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并且夸奖他说得好。哈丽特羞红了脸,笑着说道,她一直觉得埃尔顿先生十分讨人喜欢。

爱玛就是看中了埃尔顿先生,想让他把那个年轻的农夫从哈丽特的头脑里驱逐出去。她觉得这两人十分般配,只是显然太称心如意,太理所当然,太容易撮合了,她筹划好了也未必有多大功劳。她担心别人也都想到了,预料到了。然而,谁也不可能像她这么早就有了这个打算,因为就在哈丽特来哈特菲尔德的头一个晚上,她脑子里就萌生了这个主意。她心里越琢磨,越觉得这是一起天赐良缘。埃尔顿先生的身份极其相称,本人非常体面,又没有卑贱的亲友,同时家里人也不会嫌弃哈丽特身份不明。他能给哈丽特提供个舒适的家,据爱玛估计,他也有充裕的收入,因为海伯里教区虽说不算大,但谁都知道他有一笔足够花销的资产。爱玛很看得起这个年轻人,觉得他脾气好,心眼好,名声也好,既有知识,又明事理。

爱玛相信,在埃尔顿先生看来,哈丽特无疑是个漂亮姑娘,他们屡屡在哈特菲尔德见面,这肯定在他心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至于说到哈丽特,她一知道埃尔顿先生看中了她,毫无疑问也会照样产生很大的效力。埃尔顿先生的确是个十分讨人喜欢的青年,任何女人,只要不是过于挑剔,都会喜欢他的。大家都认为他长得很英俊,对他的人品也交口称赞,唯有她爱玛例外,她始终认为他还缺少几分优雅。不过,哈丽特既然那么感激罗伯特·马丁骑着马给她弄核桃,那埃尔顿先生那样爱慕她,也一定能征服她那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