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单晓晨点头。这些她不是看不出来,只是在这些合理的人性表现以外,还有更多不可预测的人性偏差,让她升起了疑惑。伸手轻抚左上臂,那上头已见不着疤痕,疼痛也遭到遗忘,但惊悸仍在。

莫靖远看到了她下意识的动作,道:“做事情不宜太过。关心也是。母亲一向不吝给人关怀帮助,但她为古泰军做太多了,也等量伤害到纪秀双。世间最不能做的,就是插手别人的感情。她可以不要古泰军,却不该因为怜惜纪秀双的痴心与古泰军的形单影只而加以撮合。为什么当媒人会衰三代?因为夫妻相好则把媒人丢过墙;夫妻吵闹时,千怪万怪第一人就是媒人。”

晓晨抬头看兄长。

“我认为妈妈没有真正爱过。”

“她唯一爱过的只有我们。”莫靖远回想着母亲走完这一生时的微笑。“初恋,有时只可能是初动情的意乱情迷,若没有深入交往,是不能叫恋爱的。母亲与古泰军交往时还能想着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若是嫁给他,他会有怎样的心理转折与不平衡…太理智的恋爱,也许并不是恋爱。至少不深刻。”所以,他相信母亲绝对想不到纪秀双会恨到把怒气发泄在晓晨身上。

“我与唐劲也很理智。”晓晨反驳道:“可是我对于嫁他后的生活是乐观的。”

他弹了弹妹妹的鼻尖。

“还久得很呢,现在就请嫁人,不怕哥哥伤心吗?”

她娇笑,找了更舒适的姿势窝着。

“我相信,即使我死了,唐劲也不会在我墓前痛哭失声。娶了我,就不会介意我的钱多到让他被讥笑可以少奋斗三十年。他最大的优点是决定了的事,就不会后悔,也不会有摆不定的情绪让我受罪。”

“对,所以当他正在生气时,你聪明的运电话也不肯打去一道,怕他骂你是不?”莫靖远抬头,微笑的看着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个高大身影,这才想起自己送茶上来是顺便要告诉妹妹有访客的。而那名访客呢,显然对他们兄妹的亲妮姿态相当不以为然,因为浓眉早已打了数十个死结吓人了。

“你想,唐劲会生气多久呢?”莫靖远轻亲了下妹妹的额头问着,无视门口渐渐逼近的屠杀目光。

“应该不会太久吧,除非他想趁机摆脱我这个千金大小姐。”说到底,还是不确定那个男人准备气多久。

“秋天了,外头的落叶很有意境,恋人在树林下散步的景象一定很美。”莫靖远伸手对高大男子打了个手势。藉着妹妹坐起身喝茶的空档,抽身退开,让另一人递补原先的位置,配合得天衣无缝。

单晓晨背靠回身后舒服的肉垫,觉得有点异样,但因为舒适度更佳,而没有异议。

“哥哥,没有夜茴的美貌补强,任何一个人与我在秋风下散步都不会有美感的。我的鼻子红通通,擤过的面纸提了一包,待用的面纸也放了一手,情况一定很卡通。”

绑面的人没有回话,想必是办公累了,只想来这边听她说话。她很能自得其乐。

“与唐劲散步也很卡通。他的步子很大,我却喜欢慢慢走,看花看草看阳光。你们这些工作狂真是不懂得过日子。有一次我们去竹子湖看海芋,我才停下来一会,他却已走了百来公尺,回头才发现我不见了。我在想,清朝的纪晓岚有神行太保的雅称,想必是为了减肥而不得不练就“快步减肥法”。那唐劲走那么快又是为了什么?时间也许很宝贵,但休闲时就要有休闲的举止才算不负光阴不是吗?结果后来他就开始握着我的手散步了。别人的男朋友都是找千百个理由来达到牵手的目的,他却是怕我走丢而想到要牵手。我知道我不算秀色可餐啦,但他也真是没有浪漫的细胞不是吗?”

身后伸来一只手,替她端了杯茶解渴。她啜了一口,终于发现不对劲,这只粗砺长茧的手并不是哥哥的,哥哥的手是修长而尊贵的白,而这黜黑粗糙的手应是来自艰苦的环境养成

“唐劲!”她低语,半转身子,终于看到了身后含笑以对的男人。

唐劲懒洋洋道:“我再不来,你怕不将我们约会的细节全钜细靡遗的抖出来了。即使是靖远也不该知道的。”

“为什么?”她欣喜的面对他,找到舒适的位置,紧紧搂住他脖子。

“让人知道我太多软性的面貌,会让我的威严动摇。”他吻了她好一会,才稍稍补偿了四个多月不见的相思。

“我们不是在吵架吗?”她问。哪有人一来就吻人的,像太平无事似的。

“我们和好了。”他又吻了一下。

“全都是你说的。”她笑,在他唇又印下来前,塞了一颗樱桃到他口中。“我好可怜,没有撒泼的机会。原本是想你再过几个月还不来,我就要学别人家的千金小姐一样,回台湾闹得你鸡犬不宁,并且用公司的权力压制你,让你有志不能伸,臣服在我脚下叫女王。”她暗喻的正是某家千金与其夫婿的真实剧码;至今仍是上流社会的笑谭,也让人对那一家子的女性避之唯恐不及。

“要不要我送你一根鞭子?”他谨慎的问。

“你…好邪恶,胡思乱想。”她拿着桌上厚厚的一本“里见八犬传”丢到他身上。别以为她不知道SM是怎么一回事。夜茴寄来的“相关文件”可多得很。

他笑了一会,才看清手上抓的是什么,脸色不免沉了两分。“那小女生仍然无法自立自强吗?”

“我们太习惯分享了。她看到好东西都会替我留一份。也许,等到她的来信开始会提及朋友后,就会放下我这边了。虽然到那时失落的人会变成是我。”

“早该将你们的脐带切开的。任何人都该对自己好过待别人。”

“你也是吗?爱自己胜过爱我?”她只是好奇,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

唐劲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思索了好一会才道:“我来美国出差,是公事。原本以为只是“顺便”来看你,因此在上飞机前,我仍是肯定我把你的重量放得与工作相同。但我气了三、阿个月记得吗?不仅是气自己的能力受到了挫败,保护你不周。抵达美国后,我的自我分析终于有了最真切的结论.我早已把你看得太重要了。以前努力提升自己,为了要匹配得上你,那还是为了自己。但后来变质得不知不觉。提升自己是为了让你过更好的日子。也许我一辈子供不起莫靖远所供应的,但绝不曾落差太多。我所做的一切,只为了让你微笑,让你健康而富足。”他下结论:“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因此,愤怒起你在我的守护下受伤。当然,你的粗心也该打屁股。”

她轻咬着唇。

“你会不会是移情作用呢?你说过你对我妈咪的印象很深刻。”太多的人因为她像母亲而爱她,她不在意。但唐劲不行。他得是因为她是她而爱她。

唐劲没料到她会这么问,讶异的抬高眉。

“你在乎这个?”

“出了这次意外,许多理所当然的事就变得一点也不理所当然了。我单晓晨一直活在妈咪的光环下,连你的到来也是。”

他不让她退开,搂得更紧。

“我是因为你是君怡姨的女儿而接下保护你的任务,否则我才没空搭理一名千金小姐。但这样的身分休想我会为之掏出一颗心。记得吗?一开始我错认你是单夜茴,然后因为倾心了,便对“单晓晨”不以为然了起来。因为我觉得庶出的单夜茴被亏待了。人心都是自私的。当知道你才是正主儿之后,就一点也不认为夜茴可怜了,反而觉得是她自己把人生搞得这么没有自我。晓晨,不要因为一次小事故而开始钻牛角尖。你很聪明,做事有条理,很多事你看得透,做得也对,千万则怀疑自己。我多爱看你自得其乐的吟诗唱歌,多爱看你品尝美食的神态;坐在路边摊吃东西都可以像是坐在五星级饭店用餐一样尊贵。别闷闷不乐。瞧,感冒都治不好。”他不悦的搓抚她冰凉的手。冬天快到了,还不爱惜身体。

“你怎么知道我一直感冒?”她抓到疑问。

他顿了一下,笑道:“你不会以为我真的放得下你吧?只有小阿子的吵架才会老死不相往来,所以才会和好得快,因为受不了互不搭理。你真的四个月都不理我死活呀?”

承认了不就代表自己真的是小阿子?她叉腰跪坐起来。“我也是知道你一直在当工作狂怒的。”

“那你知不知道这四个月来,有好多千金小姐前仆后继的想招我为驹马爷?”

“你才看不上呢。你喜欢我,我死了才许找别人。”她好骄傲的宣告。

“你不会死。正如你刚才说的,你死了,我绝不曾往你坟前痛哭失声,那人没有面子了。”扑身而上,将她压制在贵妃椅上,居高临下的看她。

“喔,我想你大概会立即找新人递补吧?”她酸酸的臆测。

“不。我会陪着你一道。这样下次投胎搞不好还可以投生在同一个国度,也没有年纪的问题。”

这是不浪漫的男人甜言蜜语的最极限了。她叹了口气。“如果我们的寿命只到明天,你想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事不算浪费?”

又是乐观随性的单晓晨了。

“先来个吻,然后走到枫树下散夕数落叶,做着每一对恋人必做的蠢事。”他磨她面孔。

“别忘了准备纸巾…”她咕哝,好想流鼻涕。

“那当然。”他印下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