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 战斗

这是一种硬挟持和软挟持,但在实际运用上,产生的效果是一致的。所以说,大家目的一致的时候,比得就是谁的手法更高明。所谓善,也是一种高明。‘

“追马先生,咱们现在怎么办?我现在都不知道恋囚童那个混蛋在哪儿。”林子枫望了望头顶的藤萝层,释然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他已经不在这座岛屿上了。”

杜莫一愣,他不明白我为何说得如此肯定,就好像我有神算之术,或者是魔法水晶球,看到了那个家伙的离开。

就如杜莫所讲得那样,魔之腥羔再用穿甲弹袭击杜莫的那一刻,恋囚童已经知道,那个家伙不是他要找的死敌阿鼻废僧。

所以,恋囚童没有冒险,以他的本事,完全能估摸出对方的实力,或许他也知道十二魔之的事儿。

所谓:“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恋囚童在杀死阿鼻废僧之前,他是不会与个人恩怨之外的高手碰触的,即使他有可能干掉魔之腥羔,但他也不想让自己过早地受伤,他需要以百分之百的身心去血刃仇人。

于是,恋囚童把死亡的标签贴在杜莫肉身上之后,他跑了,离开了这里,去另外几座岛屿寻找阿鼻废僧去了。

可是现在,除了我和那个缅甸女人,没人知道阿鼻废僧已经被召回了地狱,而他和播月的尸骨,就埋在望天树的地界中。

;林子枫是坚决不会告诉恋囚童这件事儿,凋魂门螺更不会说此事。这就像一个退休离职的大干部,在围满亲朋好友的酒桌上,他是不会吹嘘自己曾贪污多少巨资的,因为这种虚荣是致命的。

只要恋囚童不知道阿鼻废僧已死的这件事,他就会疯狂地找寻下去,直到心力憔悴,恍惚之间死在别人或者我的手里。

那个时候,九名悬鸦绑在我肉身上的木偶线就断了一根儿。我能不能从杰森约迪手底下活命,其实并不取决于我有没有勾结过命中水,也不取决于我杀死了巴巴屠,即使没有这些事情,杰森约迪最终能否让我活着走出整个迷局,那也是不用想的。见了。”我现在虽然知道恋囚童已经离开,但却无法确定,他已经上了附近的哪一座岛屿。杜莫腰上的刀伤,至少得休息一两天,他这会儿虚弱得厉害。

“杜莫,我们走吧,你跟在我后面,不要自己乱爬。”我整理了一下装备,又重新修补了伪装上一些开始蔫巴的植物,带着杜莫朝存放有魔之腥羔尸身那个石窟窿爬去。

太阳从这座豁口岛屿的岩壁后面升起来,整片潮湿繁茂得树木开始蒸腾,地表散发出潮哄哄地阴郁之气,使人呼吸非常不畅。而我和杜莫,必须忍着这种窒息式的难受,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走。

即使魔之腥羔已经死了,恋囚童也离开了这里,但我还得小心提防着那些实力越来越强的海盗强兵。因为,他们的冷枪子弹,不会因射击者不是高手而减弱。

“追马先生,咱们这是去哪里啊?我好难受,想找个地方睡上一觉。”杜莫紧紧跟在我双腿后面,他声音细微的像蚊子哼哼。

“去找个石窟窿,让你好好睡眠,这样免疫力才不会减弱,伤口愈合得也快一些。”说着,我又加快了四肢扒地的动作。

到了那个石窟窿之后,我让杜莫先靠在包裹上躺好,然后自己又钻了出来,更换掉挡在洞口得那些树枝。

隔了一整夜,这些砍断的树枝的叶子有了变化,尽管上面还沾染着潮湿的雨水,但毕竟脱离了根系,待会儿给太阳光一照射,断枝上的叶片会蔫萎得更显眼。

不难想象,那些眼神儿锐利的狙击杀手,当从扫视的狙击镜孔中,看到一簇翠润的枝叶间突然出现这种异常,那必然会把枪口死死锁定在附近。

重新爬回石窟窿之后,杜莫已经睡着了,我也困得难受,就搬平了几块儿石头,想抱着狙击步枪睡上一会儿。

忽然之间,我的大脑一阵惊惧,心脏咯噔一沉:“魔之腥羔的尸身哪去了!怎么会不见了!我明明割断了他的咽喉,而且夜里离开这里时,他的尸身就横在一边。”

林子枫心里越想越怕,但我知道,魔之腥羔再怎么厉害,也不是机械所造,他的肉身一旦完蛋,是不能复活过来的。

只有一种可能,我离开石窟窿后,那家伙的尸体被另一个人拖走了。但我无法确定,那个拖走魔之腥羔的人,是否在我和腥羔交手之前,就已经在关注腥羔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的麻烦可就大了,我杀死腥羔这件事,一旦走漏了风声,另外十一个魔之必然会向我寻仇。

不管他们是否为腥羔的死而难过,但只要杀了我,无论在外人看来,还是他们内心的道义,那都是在遵守海魔契约,而我,也便成了这个契约的牺牲品。

假如说那个拖走腥羔尸体的人,趁我离开后偷偷溜了进来,他只是想取走两枚和海盗财富有关的金属肩章,然后再将我杀死腥羔的事公开,那可真是既得到了利益,又放了一颗烟雾弹。

日后,我若因此事而被活捉,即使受尽严刑拷打,身上长一万个嘴巴,说自己没拿这两片儿金属肩章,可那个时候,估计只有上帝愿意相信了。

那家伙偷偷溜进来摸腥羔的尸身时,一定以为我只是翻走了些吃的和用的东西,他也不会想到,我居然对死尸身上得肩章动了手脚。

所以,那个家伙在黑暗中摸了半天死尸的肩膀,也没拿到想要得东西,他以为是腥羔自己藏在了身体上的其它部位,所以得好好翻找一下才行。

为了提防我突然回来,他便拖走了尸体,到另一处安全的角落,打开小光源慢慢地找,细细地搜。

结果是必然的,他不可能找到腥羔身上这两枚肩章了,因为在我口袋儿里呢。但是,那个家伙既然知道肩章的重要性,那么此人一定是非常重量级的人物,更甚至是这场厮杀的策划者之一。

所以,真若是如此,这件事儿可就闹大了。此时此刻,那个没得到金属肩章的家伙,定会动用相当多的人力和物力,将这座岛屿严密封锁起来,为得就是将我生擒活捉,从而找回那两枚肩章。

林子枫赶紧爬起来,拍拍昏睡着的杜莫的脸蛋儿。“杜莫,杜莫,醒醒,我们要马上离开,这里不安全。”杜莫打了个激灵,抖索了一下胖脸忽地坐起,赶紧端持起手里的步枪。

“嗯?嗯?怎么了?谁在洞口外面?恋囚童那个家伙回来了?”杜莫大口喘着粗气,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他惊恐地向洞外望着。

“不是恋囚童,我刚才听到外面有许多脚步声,如果等那些家伙在附近隐伏下来,你又带着伤,我们再想离开这座岛屿时就会很危险。”

杜莫大大地吐了一口气,好像觉得只要不是恋囚童,那些海盗强兵没什么可怕。“那咱们去哪里啊!这会儿外面的光线很亮,若从岛屿的豁口走出去,非得给乱枪射死不可。”

“回去,回那片藤萝层底下,隐藏到天黑之后,再从岛屿的豁口偷偷走出去,你能挺得住吗?”

杜莫咧嘴皱了皱眉头,好像在感受一下伤口还疼不疼。“挺不住就得死,追马先生的判断不会有错,咱们走吧。”

看到杜莫咬着牙说出这番话,我更是觉得刻不容缓。我先让杜莫蹲好跳跃的姿势,待我嗖地一下撞出洞口后,杜莫就像我连带起来的尾巴,也跟着嗖地一下蹿出了石窟窿。

“呃呀!”杜莫的伤口剧痛了一下,他发狠似的咬着牙,很快跟在我身后,朝来时得路线快速爬行起来。

其实,待在这个石窟窿里,不能说就一定危险,但至少已经存在了安全隐患。如果我的第一种猜想成立,那么那个拖走腥羔尸身得家伙,多半还会找回这里,或者他在临近半夜时分,就已经第二次回来过,发觉我不在里面之后,他又去了别的地方找。虽然不知道那家伙的动向,但他肯定会多次回来察看这个石窟窿,看看我是不是又回来躲避。

所以,我不能和杜莫藏在这个石窟窿里修养身心。但此时,想到了这些危险,我就不能再像只老鼠似的,出洞之前抖动着眼珠儿,躲在洞口的树枝后面先观察一会儿。

为了避开可能会守杀在洞口的冷枪,我必须要出其不意地蹿出来,而杜莫也要随即蹿出,涣散掉敌人可能会打伤我们的锁定瞄准。

杜莫这会儿,就是再疼也得忍住,他知道自己不能掉队。我心里万分焦急,额头上渗出了许多汗珠儿,我注意着头顶上方的树冠,四肢梭梭地扒着地上的草和石头,往浓密植物的深处爬。

战场上的猜测,永远是最摧残心智和决定生死的要素,我虽然此刻正带着负伤的杜莫躲逃,但我又不得不意识到另外一种可能。

或许,魔之腥羔身上安插了什么极为细小的定位仪器,昨晚我翻检他尸身时,也留意过这个东西,但碍于条件有限,一时半刻没能够找到。

另一种可能,那个拖走腥羔尸身的家伙,是在感应到定位仪器突然静止在了一处,始终没有移动的迹象,而回复暗码联络又迟迟不见反应,所以才推定腥羔死亡,寻过来弄走了他的尸身。

若真是那样得话,除了我自己,就没人知道是谁杀死的腥羔,更不会有人向我寻找金属肩章。我真是打心眼儿里希望,事实上就是如此。

但这两种可能,我是无法确定的,这也正是这场厮杀的可怕之处。自从我与海魔号有了瓜葛,一切不确定的猜测太多太多。

林子枫就像迷失在无边的黑森林中,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否走对了方向,不知道最后能否走出去,可为了重要的人,我必须得咬着牙,不停地迈着步子,使她们能活下去的这一丝希望不破灭。

林子枫从那座谷岛泅海过来时,并没给什么人看到,即使有几只活人的眼睛,但他们也都死在了我得枪下。

如果我能保持住这种“隐身”状态,在离开这座豁口岛之前,也不被躲在暗处的眼睛看到,那么腥羔之死最大的嫌疑人,必然就会是恋囚童。

在没确定那个拖走腥羔尸体得家伙、对事件本身认识到何等状态之前,我势必要积极地、刻意地去制造这种假象,迎合一切怀疑恋囚童杀死腥羔的想法。

林子枫和杜莫爬回了藤萝层下,他蜷缩在一堆阴暗潮湿的石头底下,又很快呼呼地睡去。到了这个时候,我原来的疲倦与睡意,被腥羔尸体不见后所带来的惊惧冲淡不少。

但我知道,掩盖不表达没有,积蓄到最后爆发出来,反而会更猛烈。我努力试着使自己睡去,不去想那些暂时无法确定的东西。

豁口岛屿上的枪声,比起昨日白天时少了不少,可那未必就说明、海盗强兵们互相厮杀地已所剩无几。

昨天的枪声里,虽然紧凑而起伏,可击杀率不会太高,就像杜莫拽摇大树时,刺激响了那么多枪声,而他却依然还活着。

但到了今天,尤其是这种半天听不到一声的冷枪,才最可能是一枪打死一个的猎杀,才最是可怕。

为了使杜莫好好恢复伤口,在和他轮流值岗放哨时,他每睡三个小时,就轮换我睡一个小时。虽然各自休息的时间少得可怜,但这已经使我俩感觉到时间带来的无限幸福了。

头顶浓密得藤萝层,很快阴暗下来,夕阳的残红余晖映照在上面,使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关在屠宰场麻笼里的肉鸡。

天色完全黑暗下来之后,我和杜莫都有了些精气神儿,杜莫揉着浮肿的眼脬,小心谨慎地问:“追马先生,咱们是不是该往岛屿的豁口处走了。”’林子枫从包裹里掏出一袋儿塑封的猪肉肠给他,同时自己也飞快地咀嚼起干虾仁。“不,咱俩往上爬,就从你身后这座岩壁上开始。”

“啊!不是说天黑之后从岛屿的豁口那里出去吗?”杜莫有些吃惊,但他的嘴巴却死死咬住香肠一端,狠劲儿地拧转起来。

“啊哈!”我快速地吞咽了一口嚼碎的食物,望着那片此时已变得黑乎乎的岩壁。

“那会儿那么说,是为了照顾伤号的情绪,如果我还想留在这座岛上杀人,那么我这会儿肯定会去豁口处蹲点儿。”

杜莫吃得很香,他用手指抹了一下鼻子,也没再争辩什么,只嚼着肉肠的嘴里嘟囔:“我这点小伤倒无所谓,我就是怕拖累您,这么高的岩壁,四处又黑灯瞎火,我要是一不留神儿,踩滑了摔下来,还不……”

杜莫其实知道,攀岩山壁逃生的时候,我肯定会用绳子提着他,所以他所有顾忌,虽然平时他从不为自己的体重在乎什么,但到了这会儿,他却很介意。

“别想那么多了,你就想着在攀爬岩壁时如何留着点神儿。”我俩吃饱了肚子,我用钩山绳子将杜莫绑牢,然后拖拽着他,在他前面,开始向黑魆魆的夜空爬去。

这座岩壁低处,爬满密密麻麻的藤萝,在往上攀爬时,我的双手和双脚总是很小心,不轻易把身体的重心依附到这些植物上,我多是感知到坚硬的石头疙瘩或凹槽时,才放心地抓牢在上面。

这片森莽的藤萝植物,并不甘心只盘缚在树枝上,它们大面积地侵占上了岩壁,仿佛要生长进天堂,一直缠绕到上帝的窗棂。

拽着杜莫肥重的身躯,爬到脑袋可以顶到那片藤萝层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像一只需要破茧而出的蜘蛛幼虫。

“怎么了?追马先生。”扒在我脚底下的杜莫,见我突然停止了攀爬,就随即问到。

“嘘!你不要出声,抓牢岩壁就是。”提醒着杜莫,我慢慢腾出一手,拔出横在肩头的一只匕首,试图从藤蔓顶层割出一个窟窿,使人能够钻上去。

这些藤蔓虽然看似浓密错乱,但却也有着它们自己的规律,所以我削割时,手法得格外的讲究,不能只顾头不顾尾地胡砍乱割,爬出了算完事儿。

因为,一旦我和杜莫爬到岩壁半腰时,突然出现异常,卡得我俩上不去也下不来,一直拖延到天亮,那么潜伏在别处得冷枪,再扫视到这片藤蔓层时,就会看出蛛丝马迹,而危险也会循着我们粗心留下的痕迹而至。

而且我还得格外注意,我自己万万不能暴露,不能让恋囚童有任何排除在杀死腥羔的嫌疑之外的可能。杜莫小心谨慎地跟在我身后,他中途有几次踩滑,险些从岩壁上摔下去。因为粗糙的岩壁缝隙中长着许多灌木,所以杜莫在往下滑溜的过程中,不会径直坠落,他有一个挣扎的过程。

而就在这个过程里,我可以用彼此连着的绳子将他拽住,他自己同时也会抓牢身边的植物,抗衡住巨大的地心引力。

不然,像杜莫这种一百多公斤的体格,谁又敢那么确定地和他绑在一起,在这漆黑的夜晚攀爬如此高的岩壁。

虽然这座岩壁也就一百米的高度,但我俩爬了足足一个小时,总算上到岛屿的顶峰,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毕竟条件很恶劣。

一轮浩洁的大月亮,仿佛被前几日的阴雨洗刷过似的,直直地挂在我和杜莫头顶,那浅浅地银光,将整座岛铺满着。